“姐,你也太瞻前顾后了,我就在城里,你怕什么?”
“这不是怕不怕的事情。”李金花摇了摇头,不认同他的话。
认不认同也无所谓了,谁都明白她不会轻易走。
王春英想了想说道:“姐,你看现在城里发展也不错。以后想进城估计很难,你们去了,也不用怕吃不上饭,随便干点活,都能赚钱的。”
顾大成两口子才四十多岁,两个人干个临时工,怎么也养活自己了。
总比在农村强。
“哪有你说的那么容易?”李金花苦笑。
要是真这么容易,那他们早就进城了。
见说不动,李金元两口子也不再多说什么。
初一一大早就有很多人过来拜年。
李金元回来了,让顾家上门的亲戚,比往年还多了。
人家可是城里的主任,比大队长的工资还要高。
有些人这辈子见过最大的官,也就是大队书记了,就连镇长也没见过。
能近距离接触一下城里的主任,就可以让很多人过来拜年了。
顾家的人络绎不绝,可把他们忙活完了。
供饭肯定是不行了,但是茶水瓜子还是可以的。
瓜子随便嗑,茶水随便喝。
反正到了饭点,大家就各回各家了。
沈曼看时间差不多,顺着窗户望去,已经有很多人离开了。
关系好的李金花都会出去送一送,其他人就不用了。
这一天家里人都不少,以至于沈曼一直在新房子里待着,出去还要挨个问好。
她倒是没有社交恐惧症,就是有点应付觉得麻烦。
现在想想,其实让老两口他们都去城里也是个好的提议。
最起码家里离着近吧。
这样想着,她准备也劝劝李金花。
但目前没啥时间了。
第二天早上起来顾家就开始忙活了,原因嘛,很简单。
今天沈曼跟顾宸结婚,村里关系好的都会上门祝福的。
现在不流行大操大办,所以就是近一些的亲戚们随便吃点饭。
沈曼起来就给自己梳妆打扮。
目前的形式已经不拘束女同志必须梳麻花辫了。
所以,她今天把头发半扎起来,上面扎起来,下面披散着。
头发不用梳的一丝不苟,只要干净利索就行。
脸上摸一些护肤品,然后用眉笔补一补眉毛,抹个跟唇色相近的哑光口红。
看起来气色好了很多,不算化妆,更像是伪素颜。
衣服她穿的是淡蓝色的羊绒衫,浅咖色的羊绒大衣,看起来非常的漂亮。
尽管这时候没什么流行趋势,但人长得漂亮,只要穿的干净利落,那就非常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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