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六章 疯子们的狂欢(1 / 2)

将枪顶在军火商的脑袋上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行为,很可能被反杀。

毕竟,那些敢于走私军火的贩子,不是身边都有非常厉害的保镖,就是自身也有着强劲的实力。

但疯子们不怕死,他们的字典里没有害怕两个字。

事实证明,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当你不畏惧死亡的时候,往往会收获到更多的东西。

疯子们,那种不怕死的行为让他们收获到了更多的枪械以及弹药。

当然,也有一些倒霉蛋,在与军货贩子们火并时被一枪爆头。

不过,这也无所谓。

只要有成功的,那纽约就绝对不会好受。

疯子们只想为他们的偶像,他们的神灵小丑而战。

今天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个欢乐日,一个从来没有过的欢乐日。

虽然狂欢节还没有到来,但今天就是狂欢节。

他们手拿枪械,零零散散,前往了身边最繁华的地方,开始进行无差别的破坏。

……

……

纽约,曼哈顿市区,第五大道。

这里是曼哈顿的中轴线,也集中了曼哈顿全部都精华。

这里坐落了无数奢侈品店,它们像一颗颗闪闪发光的钻石,镶嵌在第五大道的两边,吸引着成千上万的游客。

各国的王室贵胃,达官富豪都会来这里购物挥霍,这里是富人的销金窟,同样这里也是穷人一生都无法到来的地方。

但今天第五大道就要变样了,因为天就要塌了。

tany橱窗。

名唤蒂芙尼,这是在美国流行了快二百年的奢饰品牌,有着极高的人气,是无数女性的天堂。

它坐落于第五大道上,是这条大道上的第二家门店。

蒂芙尼珠宝起始于1837年,在1862年迎来了辉煌时刻,从此便一直辉煌下午。

那一年,美国男人们的偶像林肯总统在这里为妻子购买了一套珠宝首饰,她戴着它们参加了总统就职舞会,成为了当晚最闪亮的星晨。

时至昨日,这个品牌的价值已经到了162亿美元。

至于为什么是昨日?

这很简单,因为纽约的这家总店注定活不过今天,而这个品牌在过了今天以后,也会受此风波影响。

如果知道有今天的事情,蒂芙尼的老板绝对会答应法国奢饰品集团路易?威登的收购,而不是选择待价而沽。

当然,现在一切都已经晚了。

烟花已经开始点燃了引线,离绽放只差几秒。

蒂芙尼珠宝店的门前。

一个身材瘦弱,打扮潦草,皮肤惨白的年轻人,将手一只放在自己的怀里,他的行为有些古怪。

他的穿着也配不上在这加珠宝店前站着,但他还是迈着大步朝珠宝店前行。

门口一位西装革履,身材高大的白人保安,冷着脸挡住了他前进的方向。

白人保安张开了手臂,墨镜下的双眼中充满了鄙夷,他居高临下嘲讽道:“滚蛋,你个乡巴老,离这里远一点,这里可不是你这个乡下人能够进来的。”

“瞧你这个样子,该不会是一个还没有睡醒的流浪汉吧!嘿,不知道蒂芙尼的规矩吗?”

“看看那边的牌子,流浪汉和狗不得入内!”

听见这嘲讽的话。

“看到了,但先生我不是流浪汉啊!”年轻人低下头,嘴角露出一丝疯狂的笑容,低沉着声音说道。

白人保安冷哼一声,不屑地道:“哼,不管你是什么,总之赶紧给我滚!”

“这里不欢迎你,也不撒泼尿照照镜子,你也配进来?”

“是啊!我不配进来,那以后所有人都不要进来了!”年轻人抬起头,面目狰狞,咬着牙嘶吼了一声。

接着从怀里掏出那把一直紧握的手枪,对准了白人保安。

“砰!”

一声枪响,白人保安睁大了双眼,倒在了地上。

临死的那一刻,他的脑海还一直保留着一个想法,他怎么敢的?

这里可是蒂芙尼珠宝店,上流人士汇聚的场所……这里的安保很严格……

他的思绪停止了,永远的停止在了此刻。

虽然世界上有很多不公平,但在生命个体上还是公平的,只要是人,那便都会死。

无论是谁脑袋上吃了一颗枪子,都不会有活下了机会。

当然,那些超级英雄另算。

年轻人蹲下身子,将手放在白人保安的脑袋上,放在他的伤口上。

红色的番茄汁和白色的奶油浸染了他的手,这明明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但偏偏他不这么觉得。

他在欣赏死亡,他在呼吸着空气中的甘甜。

他无比的兴奋,将手上浸染的颜料,涂抹在脸上。

“嚯嚯嚯………”他站起身,嘴里发出无比疯狂的笑声,冲进了眼前这家将他拒之门外的珠宝店。

他和这家店是有仇的。

他的母亲患病将死之时,一直都有一个愿望,想要佩戴一下蒂芙尼珠宝店里的一款首饰。

那是一款价值十万美元的珠宝。

当时的他并没有那么多钱,但租一天的钱还是用的。

这家店没有拒绝他,只是一直的挖苦他,侮辱他,将他的尊严踩在地上践踏,然后还不给他想要的。

那时的他只能认命,他惹不起这全美有名的大公司,他只能选择服从。

但现在的他不需要了,他舍弃了自己的命,将这一切献给了疯狂。

“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