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没有黑笔(2 / 2)

小心翼翼的翻着陈瑾星的作业本,入眼便是密密麻麻的化学方程式,一数竟然有六页纸,他这手估计得废了一半。

周景辰一字不漏的全抄完了,用了整整两节课,手确实废了一半,算起来他从高一开始就没写过作业,碰笔就更别说了。

尽管手酸,可他却抄的很认真,连格式都是一模一样的,如果不是因为笔迹不一样,还以为是复制的呢。

陈瑾星写的是正楷字,漂亮的不像话,简直就是行走的打印机。

他的字就不一样了,认真写的时候是行楷,不认真写的时候是行书,完全没耐心时他写的是行草,他已经不会一笔一划的去写正楷字了。

不单单只是会硬笔字,软笔字他也会。

别问他怎么软硬都会写那么多种风格,问了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

他爷爷有个业余爱好是研究书法,在他读小学二年级的时候,他爷爷看了他放在桌子上的作业本,不看还好,看了便满肚子气。

因为他写的字,不仅潦草还写的很小个,乍一看还以为是一群死蚂蚁,简直丑到不堪入目到极致,他爷爷嫌弃的不行,认为他字写的丑,会败坏了他的形象。

从那一天开始,他每天放学回来,都会被他爷爷揪着去书房练两个小时的字,起初只是让他学习正楷字,后来什么都要他去学,从正楷到行草,从硬笔到软笔,他整整学了八年,直到他要去读高中的前一天晚上,他爷爷才宣布他练字生涯结束,同时还给他发了本手抄毕业证书。

可能是因为那几年他写了太多字,就他练的字帖和草稿纸加起来都有十几箱了,写太多了便导致他一看到笔就觉得头疼手酸。

于是,他从高一开始就没怎么去碰笔写字,甚至连笔他都没买过,如果不是因为凑单买了三支红色圆珠笔,他绝对什么笔都摸不出来。

幸运的是,他爷爷没有绘画这个爱好,否则他肯定难逃一劫,绘画课绝对会被他爷爷安排上。

尽管在初一的时候,他跟着他朋友学了两年绘画,可总归会觉得他爷爷要求他学和他自己想学的性质是不一样的。

故事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