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进了城,宁宏自认为自己有本事了,能挣钱了,便又开始不做饭了。</p>
她辛辛苦苦上班回家,还要给一大家子做饭。</p>
以前听人说,越是没本事的男人越是懒,越是毛病多;反之,越少能干的男人越是对妻子好。</p>
她还不信,如今,由不得她不信了。</p>
见庄明慧似乎被感动到了,姜逊牵住了她的手,在她耳边低低地道:“怎么了?是不是觉得我很好?是不是后悔了?”</p>
是的。</p>
她后悔了。</p>
庄明慧摇了摇头:“没有。”</p>
“口是心非的女人!”姜逊重重地捏了捏她的手指,“走,回家吃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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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子里被收拾得干干净净的。</p>
桌子上摆放着香气扑鼻的菜肴。</p>
姜逊给庄明慧盛了满满一碗白米饭,又给了自己盛了一碗,坐在桌边。</p>
见庄明慧呆呆地看着自己,姜逊抬手敲了敲她的额头:“怎么?还不饿?你要是不饿,那咱们先做点别的。”</p>
庄明慧低下了头,忙拿起了手边的筷子,夹了一筷子青菜在自己碗里。</p>
她用力捏了捏筷子,觉得一切太不真实了,就仿佛是在做梦一样。</p>
哦不,从中午在办公室初见他的那一刻起,她就在做梦。</p>
这是这个梦给人的感觉太真实了些......</p>
恍恍惚惚吃完了饭,庄明慧立马站起来,要去洗碗,肩膀处被一只大掌按住了。</p>
姜逊看着她,道:“你今天辛苦了,好好去休息会儿,我来洗!”</p>
庄明慧:“不,我来!你做了饭,已经很不错了,洗碗的事就该我了。”</p>
“咱们之间要分得这么清楚吗?”姜逊手指重重地按在庄明慧的唇瓣上,趁机摩挲了两下,“乖,去躺会儿。我来就好了。”</p>
庄明慧的脸又烧了起来。</p>
不知为何,他总觉得他话里有话。</p>
她心脏砰砰砰地乱跳个不停。</p>
姜逊挽起袖子,熟练地从椅背上拿过围裙,熟练地系在了自己身上,三下五除二地收拾好了碗筷,一边哼着《今天是个好日子》这首歌,一边娴熟地洗着碗筷。</p>
庄明慧看着男人那忙碌着的背影,目光在他露出来的手臂上翻来覆去扫过,久久收不回视线。</p>
他的这双手很有力量,她记得很清楚,那还是他们初见的时候,当时下了雨,路上很滑,她险些摔倒在泥坑里,斜后方伸出一只手来,准确无误地攥住了她的手腕,那手的力量极大,她还没弄清楚发生了什么,就被拉到了他身上,让她免于摔倒。</p>
他身上有一种青草混和着阳光的味道,他胸膛结实有力,滚烫而带着厚重的男性气息。</p>
跟女生是完全不同的。</p>
他年轻又英俊,英勇又善良,又是她近距离第一次接触到的男生,几乎是一刹那,她就爱上了他。</p>
她开始时刻注意他的动向,悄悄打探他的消息,她运气很好,没想到室友黄彩英就正好认识他......</p>
“在想什么?”不知不觉间,姜逊已经收拾好了一切,他脱掉了围裙,放下了袖子,关好了门窗,坐在了她的身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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