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7,让人悲伤的真相(1 / 2)

骆宾的眼底浮现了震惊之色,神情一点一点在发生变化……最后变得心虚,变得狼狈,原本幽深的目光跟着闪烁起来,不敢再直视她,手掌更是暗暗攒成了拳头。

但,没有否认。

他狠狠咬紧牙关,挺直背脊梁一句话都没说。

这个反应,让时卿心痛如绞。

因为,这已是一种默认。

如果之前只是猜测,那么,现在则已经成为事实,而且还是一个无比残忍的事实。

“爸,您不想让我过去是吧,也行的,只要你把毒菌的治疗配方给我,我就留下来……这场人为的投毒风暴必须尽快终结……”

她长吸气,努力控制情况,冲他伸出手来,语气则是无比坚定的:

“我要救陆隽辰。他是我喜欢的男人,是洛洛和仔仔的爸爸……”

骆宾因为这个名字,眉头皱得更紧了。

“怎么,您就这么讨厌陆隽辰吗?可难道你忘了吗?这个男人还是当年您亲自设局给我选定的……不是吗?

“爸,当年在陆隽辰身上下迷幻剂的人是您,故意设计我和陆隽辰的人也您,对吧……

“如果不是您,那就一定是您的同伙……没错,您肯定还有一个同伙,一个精通生物研究方向的同伙。

“所以,我和陆隽辰会有今天这样一个结果,其实是您一手造成的……

“当然,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不可能不去救他,我必须去救他,救所有被毒菌折磨的无辜人,在这件事上,您是阻止不了我的……”

在捅破这层窗户纸之后,时卿觉得,心脏的位置,传来一阵又一阵的阵痛,心头更是被一股难言的悲伤充斥着。

这样一个结果,是她最最不想面对的,可老天爷很残忍,让这样一个结局提前到来了,而且还是由她亲自揭发的。

揭发至亲之人的伪善,面对至亲之人的丑陋另一面,是对人性的一种考验。

这一刻,她能真切地体会到之前陆隽辰将自己的爷爷、父亲揭发出来的滋味了:

很苦,比吃了黄莲还要苦。

很痛,那是一种宛若断臂一样的疼痛。

可她却不能不这么做。

沉默。

四周变得无比安静。

静到只能听到树上的鸟雀脆啼声。

“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把门合上,骆宾平静下来后接了这么一句话,甚至还六年前那些事都知道了。她是怎么做到的?

时卿的眼睛一下就赤红赤红了。

老天爷让她找回了自己的父亲,她是如此的欢喜。

老天爷又让她亲自揭发了父亲那不为外人所知的另一面,这又是多么的悲哀。

老天爷定是觉得她的人生磨难太少了,还要加上几桩,用以完成九九八十一难吗?

眼泪从眼窝内立刻喷涌而出,她笑了笑,眼底尽是藏不住的悲哀,却没有回答,而是哑着声音问道:

“我会把陆隽辰和韩焰混淆,也是拜您和您的同伙对吧……您的同伙,是不是那个叫元笙的人……”

骆宾坐到了单人沙发上,低着头,双手狠狠地抓着头发。真是没想到啊,女儿连元笙这个名字都查到了。

他苦笑,抬头望着她,困惑极了:

“你又是从哪里听说元笙这个名字的?在国内,知道元笙这个名字的,估计除了我,没别人了。”

时卿转身从写字桌的抽屉内取出一本陈旧的小本子,紧跟着从本子里抽出一张照片,搁到了他面前的茶几上,说道:

“昨晚上,我又翻看了一下母亲留下的东西。然后,我在这本日记本的牛皮封面内意外发现了这张照片。上面有两个人,一个是妈妈,一个是陌生的男人。

“上面写着这么一句话:我与哥哥元笙悄悄拍的。”

接过照片,骆宾看着这个家里仅剩下亡妻的照片,心头一片苦涩:原来冥冥之中,竟是东雪让女儿发生了真相。

可她不可能仅凭这张照片就能发现真相的啊!

而时卿接下去说的话,解了他的心里疑惑:

“这个男人,我本该是不认得的,但最终我还是记起他是谁了。

“六年前,我和陆隽辰在酒店过了一夜后,韩焰赶了过来,强行把我带走了。这个人很疯狂,为了和我重新开始,把我给囚禁了。我要和他分手。他不同意,用手铐铐着我。

“当时,我们借住在他朋友家,他不断地和我洗脑,要让我忘了陆隽辰。我不肯,他险些强暴我。那几天,我们俩过得都很痛苦。我想说服他放了我。他想说服我忘了陆隽辰。

“为此,我和他拼死相搏,弄得彼此一身伤。我对韩焰的好感就这样耗了一个精光。

“之后,我悄悄想法子解开了手铐,却在离开时被他发现,在追逐过程当中,我从楼上滚了下去撞晕了,韩焰第一时间就把我送去了一家私家医院。

“等我醒来后,趁韩焰不在,再一次出逃,我想去找斯迪夫,这一次出逃还出了车祸,又是韩焰把我送回了那家医院。

“这一次他又把我锁了起来。因为我三番两次的出逃,让他很生气,可他又无计可施。

“可他不知道要拿我怎么办?

“就在这个时候,有人好心地帮了他。

“这个人是一个心理医生,还是一个专家。偶遇韩焰,告诉韩焰,他有一种本事,可以通过药物还有催眠,进行记忆再植,让我忘了一些旧事,记住一些他们想让我记下的事情。

“韩焰很疯狂,他接受了这个试验,他不光让这人催眠了我,也催眠了他。让我们彼此都把之前那段不堪的记忆给封存了起来。

“那个心理医生本事很大,他成功让我们忘了这段记忆,让我觉得我就是出了车祸才失忆的……而我当时也的确出了一场小车祸……这是有案底可寻的,足以让我信服,他们让我相信的事,就是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