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垂钓诸天开始第七百一十三章一世之尊,彼岸之路求订阅
可是,结果又能怎么样呢?
这种光华耀万世的攻击术法,还是被打散了,姬昊四大道果加身,内天地呼吸间镇压诸天,天地都化作他的臂膀,无时无刻都保持在了巅峰状态。
直接一把拎起金色生灵,五指如针,五色轮转走向终焉,大破灭降临洞穿了他那所谓坚固不朽的身躯,五行破灭神针!
彭!
同时,祭祀音再起,自那久远的岁月前传来,无远弗届,一下子洞穿了金色无上的真灵与魂光,将之捆缚到了祭坛上,这一次他将二人镇压到仙池当中,作为后备隐藏能源来使用。
死一两个准仙帝就够诡异一族警惕的了。
他可不相信,隔绝诸天,诡异一族就没有了解信息的手段了。
“今日究竟是怎么了,突兀生此变故,莫非是众生意志反扑不成!”
诸无上真的不甘啊,他们俯视诸天,坐镇世界海之上,怎么会有对手?新的纪元就要来临了,理应可以轻易平毁灭所谓的天庭,占据绝对的上分才对。
可那个诸天帝者,到底是咋回事吗,只身一人居然要杀他们七人!连斩无上生灵,强大的让人害怕!
别提入住诸天了,能活下去都是一个难题?
几人憋屈到要发狂,全都想呕血,真的不忿而绝望,难道要被杀死在这里了吗?
轰!
他们再次出杀式,结果,还是一样,无极包容所有,一切归于无,岁月凝固,一瞬便是无量,根本都触不到对方的身!
反倒是姬昊一拳挥出,打爆当世,破入过去未来,直接扫的他们都横飞出去,险些被杀死!
“惹不起··难道还躲不起吗!”
“分散逃跑!”
没有办法了,残存的四大无上压力越发庞大,依旧只能倚仗祭文,使之复苏,在血液中发光,庇护己身,可这终究不是办法,这在消耗他们的本源。
再这么下去,他们必死无疑!
当祭文被彻底磨灭,就是他们的死期!
“现在想跑了?”
“可惜晚了,也不想这是谁的地盘。”
“当我这天帝是个摆设吗!”
最后的最后,一道贯穿岁月长河的神光亮起,一切都恢复了平静。
…………
“流沙集”,西入“死亡瀚海”的最后一个集镇,出集之后就能看到茫茫砂砾,荒凉沉郁,少数几丛顽强又扭曲的绿色不仅不能带来生的脉动,反而衬托得戈壁苍莽死寂。
“西域”乃大晋、北周西面广袤地域的统称,实际算不得一个整体性的概念,自出“玉门关”后,几百上千国家林立,沙漠戈壁处处,其中光是纵横万里的大沙漠、大戈壁就有“死亡瀚海”、“葬神沙漠”、“西极荒漠”等好几处,而它们腹地又不乏绿洲暗河,形成了奇妙的异域风情。
前代有游历西域的外景高手曾经说过,“西域”可以说是沙漠、戈壁包裹着绿洲与国度,也可以说是无数国家之间夹杂着沙漠和戈壁,唯一的例外是北面的大雪山,它自“无尽渊海”起,至“玉门关”止,延绵不知多少万里,贯穿了整个西域。
而在大雪山深处,传闻有上古神话时代九位仙尊之陵墓,镇压住了“无尽渊海”。持剑六派之中的“雪山派”,据说就是世代相传的守陵人发展壮大而来。
夹杂着砂砾的狂风如冰刺骨,刮向“流沙集”,让这处集镇笼罩在沙尘之中,视不及三丈,耳难闻八方。
狂沙漫天飞舞,三个和尚在其中穿行着。
“这就是‘沙尘暴’吗……”从未经历过的孟奇紧了紧厚厚的僧袍,他倒不是怕冷,而是觉得沾满尘土砂砾后,就没有了潇洒飘逸的气质,像是个牧羊的老头。
穿越而来的孟奇,魔佛他我,二郎神杨戬的分神,以及外景高手玄悲,一行三人自少林寺而来,前往修罗索要答复。
这其中外景宗师玄悲是最普通的一个人了。
因为盗经事件,前去问责,离开少林后,玄悲一直不紧不慢地赶路,给前往其他宗门说明此事的僧人留下宽裕的时间,所以,到了阳春三月,师徒三人才抵达了“流沙集”,而西域的三月,依然寒冷如严冬。
真慧睁着一双大眼睛,好奇地看着身边弥漫的沙尘,看着周围被沾染得颓废暗澹的树木,看着那一头头晃荡着铃铛的骆驼,不时发出小声的惊叹。
集上行人稀少,住在这里的人们已经回了各自家中,以躲避狂风砂砾,只有行商、游侠、旅者等还在顶着风沙往集上唯一的客栈走去。
“师兄,他们长得和我们不一样啊!”真慧终于忍不住开口询问。
不少行人高鼻深目,发童异色,鲜于中原百姓,更有甚者,头生双角,眉心开眼,状似妖物。
孟奇看得目不暇接,却不知该如何回答真慧。
“阿弥陀佛,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自有不同之处,而部分西域之人号称神魔后裔,难免有特异形状。”玄悲澹声说道。
前者是指正常的西域人,后者是针对那种头生双角、眉心开眼的“异人”。
说话间,师徒三人已经抵达了客栈,这是一间外表陈旧,布满风沙吹打痕迹的三层房屋,上书“瀚海第一家”。
迈步走入客栈,孟奇当先看到了柜台,它就在门边,上面凌乱地摆满了纸张、毛笔和账薄等物。
大厅之中,客栈大堂内,摆着二十几张桌子,全都坐满了人,有划拳喝酒的,有高谈阔论的,有低声私语的,沸沸扬扬,好不热闹。
这些客人,有的紧身短打,一看就是练家子,有的脸现风尘,细节处却带有富贵气息,有的一袭儒袍,虽处喧嚣嘈杂之中亦有几分读书人气质,有的则包着头,长袍罩身,做“沙客”打扮——大晋百姓将常年穿行于西域沙漠戈壁中讨生活的人称为“沙客”,里面不乏马匪强盗。
掌柜是位穿着黑色衣裙的女子,她二十七八岁,做妇人打扮,柳眉凤眼,容颜娇艳,如同一朵正在盛开的鲜花,充满了女人味,引得来往客人或明目或鬼祟地打量。
她右手支着下巴,懒洋洋地看着账薄,被黑色衣裙衬托得愈发雪白的脸上表情冷澹,仿佛全客栈的人都欠了她一百两银子。
冷艳高贵接地气!
可即是这样的可人儿,在这破旧的酒店中也不是最夺目的。
最引人注目的还是一位白衣公子,往哪里一坐,就是大堂的中心。
腰悬宝剑,折扇放在桌子上,明明是风沙满天,一系白衣,却不染一丝灰尘。
令人心折!
唯一可惜的是,偏偏公子的动作并不怎么优雅,正在抱着一根羊腿在哪里大吃特吃。
“额额额,九娘这里酒虽然是掺假的,但羊腿烤的不错,外焦里嫩,可以,真的可以,得记下来。”
白衣公子一只手拿着炭笔在一个小本本上写写画画,一只手还不忘将羊腿塞进嘴里。
《舌尖上的一世之尊
孟奇看看那人,白衣飘飘,看看自己,光头短衣,满眼都是羡慕,曾几何时,他的梦想也是那样的白衣公子,仗剑走天涯。
只可惜,曾经沧海难为水,如今的他,变成了一个小和尚,
“阿弥陀佛,掌柜的,住店兼用餐。”孟奇忍痛将目光转移,看向掌柜的,孟奇说道,其实他很想直接称呼老板娘的,可惜师父在后面看着。
黑裙女子头也不抬,爱理不理地道:“五两银子一晚,用餐另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