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留央四下张望,无人之际,心虚着从书堆里取出“闺秘”,急急投入火中。长吁一口气,这十恶不赦的祸书总算可以烧得不留痕迹。
“崔姑娘,这火已烧这么旺了?”史智生怕饿坏了留央,眼明手快着抓了三只野兔。
“咦,速度好快……”崔留央眼看着书还是烧,急着挡住史智,夸赞道,“史大哥的身手真是敏捷。”
“那是,以前跟将军行军,讲求就是速度。”史智爽朗地笑了笑道。
“厉害1崔留央道,“幸亏一路有史大哥。”
“将军相信我,才会让我前来护送崔姑娘。我办事,尽管放心。”
“嗯嗯嗯……”崔留央点头道。
风一吹,纸灰四散。史智看到了飞散飘洒的纸灰。
“崔姑娘,你将书当柴火烧了?”史智疑问道。
“呵呵……这个,反正看过了的书,没用了,还占地方,拿来取火,正好。”崔留央睁眼瞎说着。
史智不疑有它,也就开始剥着兔皮,清理起抓来的野味,架在火上慢慢烤了起来。
渐渐褪去的夜幕,“闺秘”灰飞烟灭,留央睡得特别扎实。
自闺秘烧了后,史智总喜欢跟留央讨书道:“崔姑娘,借书一用。”
有借无还,顺着史智的火光,书都付之一炬。一页一页,烧得留央心疼。可谁让自己先前嘴贱,说书没用了。
一路行来,一摞书被史智烧得一本不剩。罢了,那烧书的头是她自己启的,都怪那本可怕的闺秘。
手头无书可看,望着路上,怎么看怎么萧条。她的一颗心就悬着,焦虑着未知。
日赶夜赶,目之所及环绕康业城的护城河,赶巧来到城下这一天,黑压压的乌云下,看着透不过气来。
康野城,百钺的都城,感觉不如江陇之繁华。
哪能想到三十年前,曾是天下人趋之若鹜的仙境美地,亭台楼阁美不胜收。时间流转,物是人非,几番城破,残桓处处,百废待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