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界门的目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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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界门口中,林清宇知道了作为真正的浑源生命始祖的那位名为浑源的强者想要做的事情——吞噬整个浑源空间。

“要是让他成功了,那确实是灾难。”林清宇感叹道,“不过,浑源究竟是如何失败的?”

“如何失败?你其实已经有所猜测了吧。”界门开口道。

“是他太弱还是浑源空间太强?”林清宇说道。

浑源空间内的人想要吞噬或者融合浑源空间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不亚于让一只蚂蚁吞下一颗恒星。

“都有。”界门说道,“不过,他走得太急、太独了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刚开始他还是成功的,但是到了后来,与其说是他吞噬浑源空间,倒不如说是浑源空间反向将它融合了。”

“原来如此。难怪现在浑源浑浑噩噩无法保持清醒。”林清宇点点头。

浑源虽然是他们那个年代的浑源空间最强者,但是比起整个浑源空间来说,依然十分藐小。

当然,若是他又足够多的时间,慢慢积累消化,其实也不是不可能真的吞噬整个浑源空间。

但是关键就在于,他没有那么多的时间。

“走归一路线的强者并不只有他一个。”界门开口道,“除了浑源之外,还有源界主、永恒之地的创始者,以及其他数位连名字都被抹去的强者。

归一路线是绝对唯我,绝对独一的路线,理论上一个浑源空间这样的区域当中只能有一个人成功,因为他需要将整个领域当中的一切力量部吞噬殆尽。

浑源虽然是最早也是最强大的那个,但是其他强者也紧追不舍。于是,为了防止自己被追上,浑源做出了一个决定。”

听到界门的介绍之后,林清宇瞬间就想到了浑源的做法:“他将其他走归一路线的强者吞噬了吧。”

“没错。”界门点点头,“源界主和永恒之地的创始者都留下了后手,因此还能够将自己的影响力传到这个时代。

而其他几位,甚至连存在本身都被彻底抹去,成为浑源的一部分。哪怕是同级强者都记不住它们!这是彻彻底底的消亡,想要将其复活都做不到。

所以你得注意了,一旦与浑源为敌,输了的话,那可就连存在的痕迹都无法保留。

当然,抹去数个同级别的强者,浑源也不是那么好受的。他的自我意识也被那几位强者的临死攻击所重伤,意志接近消散。

与此同时,吞噬太快也让浑源空间在他身体当中所占的比例过大,导致他不得不长期沉睡,维持自身意识。就算苏醒过来,也不能一直保持清醒。”

“所以对付浑源最好的手段就是拖延时间,直到他彻底睡下去吗?”林清宇开口道。

“这确实是一个不错的办法。至少,浑源的伤势并不是那么容易恢复的。”界门开口道。

“你刚才介绍了归一派的路线,你本人并不是归一派吧。”林清宇开口道。

“没错。”界门点点头,“我是脱离派。脱离派的理念是离开这片浑源空间。”

“离开浑源空间?有这么简单吗?如果我之前的探查没有错误的话,那么除了领主之外,你们这样的强者有部分力量的支配权是在浑源空间手上的吧?”林清宇开口道。

“没错。确实如此,但是这不代表我们真的不能离开。

我们的部分力量被浑源空间所支配是因为我们直接诞生于浑源空间,某种意义上来说欠它一份因果,所以我们无法隔绝它的支配。但是,浑源空间和我们的关系并不是纯粹的债主和欠债人的关系。

任何一位始祖级强者的出现,都代表着浑源空间的扩张。可以说,正是因为浑源空间一直出现众多强者,它才能进化到如今这个层次,强者和浑源空间是相互成就的关系。

事实上,这个情况在现在这个时代也有痕迹,只不过现在浑源空间已经太过庞大了,一两位始祖带来的扩张根本不算什么。

归一派要的是整个浑源空间,而脱离派没有那么贪心,我们只要原本只属于我们自己的那一份即可。大部分力量我们都可以舍弃,只要留下真正由我们支配的部分就行了。以我们的实力,哪怕舍去一半的力量,也依然是浑源空间的顶级强者。就算是去到其他和浑源空间同层次的区域,也能站在顶端。”界门开口道。

“我大概明白了这两派的划分了。不过之前不管是我还是领主们都不知道这个区分。”林清宇开口道。

“整个浑源空间大部分人都十分羡慕你们修行者。因为你们一旦成为领主,身上就不会有被浑源空间控制的部分,是彻底的自由自在,无拘无束。虽然现在还在浑源空间当中,但是只要有机会,随时能够无副作用地脱离浑源空间。”界门开口道。

领主们不管是对脱离派还是归一派都没有需求,自然也不会探究相关的玄妙。毕竟,浑源生命族群对领主们的压力可不小,领主们大多数时间都花费在研究如何培养后辈增强修行者一方战力相关的事情上面了。

不过,界门说道这里林清宇也是明白了领主和其他浑源强者的区别了。

如果把一个强者比做一个公司的话,那么领主就是真正的白手起家创业,甚至没有接受别人的投资。于是到了最后,获得的资产(修为)都是自己的。

而其他浑源强者诞生于浑源空间,天生拥有强大的力量,等于在创业初期就接受了别人的投资,出售了大量股权,等到成为了强者,想要将这部分之前出售的投资收回来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了。

领主以力破法创造新的浑源道是直接从零到多。

而其他浑源强者变强是从一到多,自由程度自然不如领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