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族人对衣服的执念超乎人想象,竟忘了此寨之前的烧杀抢掠,为他叫好。
火鸦王对这场面很满意,嘴角翘了起来。
他手里哪还有天衣,他当时一得到它,就将它赠予了黑蛇部,换黑蛇部帮忙上下打点,让他们这些原本恶名在外的匪徒,也能参加部落大会,争取建部落的令牌。
说句不客气的,有那件天衣在,就算他们没本事,拿不到建部落令,黑蛇部的比试者也会替他们除掉障碍,让令牌落他们手中。
火鸦王自认是个有雄才伟略的人,当匪寇有什么意思,要当就当斗族的王。
由匪寨变部落,就是他将要踏出的第一步。
这莽人自己撞上来,他正好刷波声望,将自己的形象扭正。
他能兵行险招爆出天衣,自然也不怕那些人来找他要,因为.....他会“败”给她,让她“带着天衣”逃走!
介时,恐怕各部落都会追杀她。
火鸦王想到就做,誓要在那些强者赶到前,弄出预想中的局面。
他生得威武雄壮,往湛长风跟前一站,整一野兽和小草的既视感,“听说你还杀了本寨的二当家,这仇更不能不报了!看招!”
话落,斗大的拳头就向她砸去。
拳风如金戈切过空气,势锋利非常,嗡鸣震耳。
众人看她不躲不避打算正面截拳,纷纷大叹不要命。
湛长风面对砸下的拳,沉肩坠肘,踏步侧身,双掌化拳,其拳快如碎影,仿佛将那拳包裹了一样,然后往前一送,竟蹶得他一个踉跄。
此界没有法道一说,也很少见怪力乱神类的神通,拼的是拳脚和兵器,所以有外人在场时,她没有暴露出那些一看就不同于此界的招式。
单凭蛮力.威压跟他斗了几百招。
火鸦王没想到她能跟自己打那么久,眼看那些强者都要赶过来了,动作不由急促。
湛长风抓着他的一个破绽,优柔之势变作劈天巨斧,大开大合的蛮横之拳,砰然对上锋利金刚。
众人眼睁睁地看着一棵小草把野兽撞飞了。
她收势,轻弹袍角,“承让了。”
“呸,谁跟你比试,我要你命!”火鸦王抽出腰间的一把刀,“出来,我的兄弟!”
这刀变作了与他实力相当的一人......人?
湛长风推演因果线,发现此人还真是他的兄弟。
原来除了用兽魂祭兵器外,还能用人来祭兵器,但献身者必须心甘情愿,才能与兵器与使用者契合,发挥最强战力。
自然凶兽什么的,不可能心甘情愿献祭自己,所以抽出它们的兽魂后,要将此魂折磨到失去自己的意志,变成奴隶,方可融于兵器中。
最有意思的是,这种兵器的炼制手法十分高超,不管是心甘情愿还是被迫心甘情愿,都保留了原本的记忆。
品阶高点的,还能有自己的意识,就跟活着的时候一样。
火鸦王的这个兄弟,就是回忆意识都完整的一类。
“哈哈哈多少年没人打到我们门前了,大哥,我们联手杀了她,让他们看看,曾经叫人闻风丧胆的大漠双寇有什么本事!”
“正合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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