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炮,本将军的阿姆斯特朗大炮呢?”
看着如潮水般涌来的鞑靼人,威尔逊惊恐地朝着手下大叫。
“将军,我们的大炮被马拉进城啦!”
威尔逊这才想到,之前明人的飞机空袭的时候,拉炮的夏尔马们并没有受影响,忠诚地履行着自己的使命,将大炮统统拉进城了。
现在再去找大炮显然不合时宜了。
“射击,立刻准备射击,该死的,不要分散,对付鞑靼人就要用队列射击!”
很快,威尔逊就发现,自己手下的印度士兵们并不是分散作战,而是开始分散逃跑。
之前他们仅有的那一点士气都已经被大明的空袭炸没了。
这些家伙如受惊的鸽子,根本没有办法组织起有效的反击。
第一批被选做,或者说被迫成为敢死队的,是索特那帐下的倭八旗。
在督战队的逼迫下,这些穿着足轻倭甲,拿着盾牌和倭刀的敢死队,冒着英军稀疏的子弹发动冲锋,以吸收第一轮火力。
近身比预想中的容易,倭八旗们大喜过望。
领头的土方岁三拿着刀,砍翻两个穿着龙虾兵服的高等印度人。
他自己都不相信,看似不可一世的英军就这么被杀死了。
不过像他剑术这么高明的武士也不多了。
经过大明和蒙古人的轮番清洗,所谓武士,也已经是稀有物种了。
大部分先登的倭兵根本就是被裹挟的日本农民而已,成批的倒在了英军的子弹和刺刀之下。
武士就那么几个,也不过比农民足轻多一些砍人的机会,很快也面对刺刀感到无力。
今日之战,很可能就是武士的最后的余晖。
毕竟九州岛上岛津家的那十万武士,估计是么得余晖,直接要化作人间之渣滓的。
这时候,两翼包抄的蒙古骑兵后发先至,配合着唐蒙联军主力于城外合围了英军。
陷入绝境之中,经验丰富的英国本土为主的军官团反倒是冷静了下来,指挥理智尚存的士兵猬集起来,组成空心方阵做最后的输死抵抗。
所谓空心方阵,就是组成一个中空的正方形的队列,枪口朝外,最大程度发挥火力优势。
当年在三元里,天降大雨,火枪被废,一万多人围攻英军人的连队,却被空心方阵以刺刀逼退,仅仅击杀人。
而十年前的八里桥之役,英国人也是靠着空心方阵几乎毫发无伤地重创了蒙古骑兵。
面对印度土邦、阿拉伯骑兵、阿富汗叛军,以及非洲的祖鲁人,英国人使用这一招在亚非殖民地战场上无往不利。
威尔逊相信,这一次自己依然能够凭借空心方阵,像过去每一次那样化险为夷。
哪怕是白刃战!
刚才那群小个子武士已经被击退了。
他们不过是趁着自己这边一时慌乱而已,等到站稳脚跟,他们那些所谓的剑法,以及个人的勇武,在子弹和刺刀面前根本一无是处。
至于骑兵……
十年前一战已经证明了,骑兵在空心方阵面前不堪一击!
“来吧,鞑靼人的骑兵,面对疾风吧!”
威尔逊歇斯底里地大叫,想要为全军带来勇气。
然而……
突突突……
突突突……
南唐的微型装甲团出现了。
辆汉骑坦克、辆改装农用翻斗车、二百余辆三蹦子!
这样规模的装甲团,放在欧洲战场,根本就是无足轻重的小角色。
但放在此时此刻的北京城外,却是左右战局的关键力量!
“哦,我的上帝啊!我要面对的是疾风,而不是热带风暴啊!”
在被李鸿章的坐骑碾过脖子前的最后一秒,威尔逊心中的最后一个念头是,“愿天堂没有疾风!”
就这样,大明唐国公李鸿章爵爷,手刃大英帝国驻华集团军总司令托马斯·伍德罗·威尔逊,结束了后者并不漫长的人生。
他再也没有机会证明自己会是一个杰出的,拥有改革大清国能力的政治家了。
世人也不会知道,这个出生于弗吉尼亚州的一个牧师家庭,后因反对南方政府对明妥协,臣服于黄种异教徒而出走英国,参军入伍的男人,在历史上本该成为带领美利坚赢得一战,并获得年诺贝尔和平奖的总统先生。
但如今,随着李鸿章因为身材过于高大,不慎触碰到了坦克驾驶员的胳膊,导致坦克偏离方向,压断了他的脖子,威尔逊的一生定格在了“一名碌碌无为的驻华军官”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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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散而逃的满清大员甚至来不及关闭城门,九门提督更是连影子都没有了。
所有人都在收拾细软,想要逃出北京去。
蒙古人不擅长攻城,但围城还是很有心得的。
其实单说汽车的话,索王爷的汽车可不比李鸿章少,只是性能不足,不适合军用罢了。
他一早就派了通辽獐子岛海鲜批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运输队,并让一众卖鲍卖蟹的商户将北京四个门围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