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接下来要在这里停留一段时日,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对手好,只要朋友足够多。
那么,敌人将不足为惧。
这还是当年在韩国新郑学得的道理,鬼谷纵横便是极为擅长此道。
张良一语落,自己有感觉,接下来还会遇见此人。
感觉!
在某些时候,比起任何判断都要准!
……
……
“刘季!”
“你这整天喝酒,不吃点肉怎么能行,今天我肉卖完了,还剩下一块猪肝,送给你了!”
沛县!
是自己的老家,从神农堂离开,归于沛县,刘季还是欢喜的。
就是……近来有些不欢喜了。
因为父亲不喜欢自己。
嫌弃自己白吃白喝。
好在自己交了几个朋友,再加上赌术还行,时不时还能够对付一下,当然,更少不了朱家堂主给自己的辛苦费用。
否则,自己真活不下去了。
前往沛县北方城区,那是自己的老家所在,按照大秦律,自己还是有独处之地,就是地方有点小。
刚拐过一个路口,耳边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
“你这是看上我的酒吧。”
“我这坛酒可是价值一金的,你那块猪肝才多少。”
“杀猪的,如果你将猪肝做好送给我,咱们还是可以一起喝两口的。”
刘季步伐缓缓停下,手中抱着一个酒坛,循声看去,果然是自己的数人,前来沛县交的朋友。
是一个杀猪的。
对于这一点,刘季承认和他交朋友是想要免费吃点肉,不外,自己不白吃,自己也买酒的。
比如现在!
“嘿嘿,好!”
“你那酒是春雨楼的桃花醉,我喝过一次!”
“滋味真不错。”
“这样就说好了,你别一个人把它喝完了,我现在就去把猪肝做一下,这东西做的很快。”
杀猪的仪容神态较之刘季更为……独特,一张圆盆大脸黑黑的,颔下两颊更是虬髯遍布。
此刻正推着一个独轮车,上面基本上已经空了,只剩下……一些彘身上的残余物,不好卖的东西。
闻刘季这般说,杀猪的连忙定下。
自己剩下的那块猪肝也就价值三个半两钱。
而那坛桃花醉价值一斤……因为数量很少,就是城中能喝的都不躲,刘季倒是喝了不少。
还真有钱。
今天自己也可以喝两口了,一块猪肝算得了什么。
“那就快点,有个下酒菜喝起来就更好了。”
刘季潇洒的摆摆手,抱着酒坛继续行进。
“嘿嘿!”
杀猪的大乐,小跑推着车,准备回家将这块猪肝快速处理一下。
杀猪的速度很快。
刚过半柱香的时间,便是手里拿着一个竹筐餐盒,来到了简陋的刘季家中,敲门而入。
“你这三个下酒菜不错,尽管没有春雨楼的好,却也……很合眼下。”
简陋的住宅。
一个小小的院子,外加三间房屋,正厅内没有什么摆设,只有两张木案,外加几张草席。
此刻吃喝的东西都败在案上。
三个下酒菜。
一个猪肝!
一个猪血!
一个猪耳朵!
外加一坛酒。
都是不好卖的东西,都被做成下酒菜了,刘季是服了杀猪的,还真是有点抠。
“真香!”
“我先喝一碗!”
杀猪的已经率先自己给自己倒了一碗,端起来便是大口喝着,很是畅快。
“慢慢喝,你这样喝如何喝出酒味?”
刘季摇摇头。
好酒就该慢慢品尝,不然如同牛饮,品不出滋味的。
说着,也是连忙倒了一碗,快速喝了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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