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满满的一大桌子菜,被方志远几人拉到桌边坐下的刘大壮,看的眼都直了。
这菜闻着香,看着也好看,野鸡野兔烧的鲜红透亮,里面还配着一些红红绿绿的点缀,还有那青菜炒的翠绿翠绿的,看着都舍不得下手。
佳音几人都等着刘大壮先动筷,毕竟是主人,再加上对方的年龄算是他们的长辈。
几人眼巴巴的等着他先动筷子,才好开始用饭。
方志强见刘大壮实在是不好意思下手,就直接夹了一筷子红烧兔肉放进刘大壮的碗里。
“大壮叔,咱们相逢既是有缘,而且今天是您恢复神智的日子,更是值得好好庆祝一番。
我们有缘得见,又住进了您家,就当作为晚辈的给您祝贺了,您也尝尝我们的手艺,这红烧兔肉是志远做的,他做肉菜最是拿手,特别好吃。”
刘大壮不好意思对他笑着点头道:“好好好,多谢你们,我总觉得若不是遇见你们,我可能还恢复不了神志,真有可能就是借了你们身上的福气。
我也不会说话,反正就是多谢你们啦,你们就当在自己家一样。需要什么就跟我说,家里没有的,我可以帮你们去外面找去。”
方志远也夹了一筷子菜,放进他碗里说道:“大壮叔,这可是您自己家,您不用这么拘谨,快尝尝,要不然菜就凉了。”
刘大壮看了看这些半大的孩子,这会儿也看出来了,他不动筷子他们也不会动,这帮孩子一看就是被教养的非常好。
笑着端起碗夹起碗里的菜放到嘴里,嚼了嚼,惊讶的瞪大眼睛,咽下嘴里的菜,伸出一只大拇指,对他们道:“真是绝了,真好吃!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菜。
之前闻着味道,就觉得比那镇上和县城的食肆里的吃食香味儿都霸道。
没想到吃着味道更好,我都要把舌头吞下去了。”
他虽然没有吃过那些食肆酒馆儿里的菜。好坏还是吃得出来的,这辈子能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也值了。
众人一边吃着可口的饭菜,一边聊着天。虽然说食不言,寝不语,但是大壮叔说,庄户人家也不讲究那些,不用事事都讲究一些刻板的规矩,他们这边都是晚上一边吃饭一边聊着一天的事情。
他们围着桌子吃,胖胖在一边的条案上吃,它有自己专用的食盆,把饭菜放进食盆就行。
再怎么通人性,它也不会拿筷子,所以每次吃饭胖胖都是不上桌的,直接把大脸埋在它的大食盆里面吃。
自从胖胖吃了一次熟食以后,就再也不吃生肉了,当然,吃完了饭以后,偶尔也会啃两根嫩竹子,当饭后磨牙。
等他们吃的差不多的时候,刘二壮两口子带着三个半大的男孩子过来了。
那三个半大男孩子就是刘二壮和阿花婶的儿子们,看着跟方志远他们的年龄差不多,最大的十五六岁,最小的十一二岁。
可能是常年下地干农活,风吹日晒的,皮肤有些黝黑粗糙,显得比方志远他们年龄要大些。
只是个头反倒矮一些,没有志远他们个头高。
方志远他们到了南岳郡以后,吃食方面上去了,再加上佳音时不时的给他们放些灵水,改善体质,所以个头本来就比同龄人高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