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决定(2 / 2)

她既怕宝琳不懂,又怕宝琳懂了会不会说出来,或者被别人发现异常,进而发现她,可她还是说了,在这等着,宝琳懂了真的来了,她很高兴。

“宝琳....我....”李草抬起头犹豫踌躇着不知从哪说起。

“我都知道,只你是真的做好决定了吗?”宝琳也转过了头,望着李草,打断了她的话。

“嗯,我想活着想离开,我想以后好好过日子做个人。”

“都到这份上了,我当然是支持你,只是你想好以后的路怎么走了吗?”

“没有,我只是想走,离这里远远的,可能会沿着大青岭的山脚走,走到足够远足够偏僻的地方就找个人嫁了,定居下来,反正乡下地方娶不上媳妇的光棍大有人在,找个好的,就嫁了吧!”李草的声音微微颤抖带着些哽咽。

是啊,女孩子嫁人就如第二次投胎,若是可以,谁不想千挑万选找个自己喜欢的如意郎君呢。

“你相信我吗?带着我一起吧。”宝琳想了想,还是说出了口,她一个从来只在上河村这一亩三分地打转的单纯女孩,宝琳实在没有办法放心。

“我相信你,可是,我不知道自己要走多远,要去哪里,你跟着我一起,你爸妈那怎么办?他们肯定会担心的。”

“我会给他们留张纸条,告诉他们我去同学家玩了,几天后就回来,我们带不走的东西我也会叫爸妈他们拿走,放心吧,我会安排好的。”

宝琳当然知道这是一个很孬的办法,她爸妈是不会同意的,宝琳从小到大也没有什么要好的同学,从来没有去过同学家里,更别说在同学家里住了。

她不能当面跟爸妈说实话,因为他们肯定不会同意还有可能把李草的事捅出去,她不能拿李草来赌,只能先斩后奏,留信告诉他们自己很安全,同时隐晦提一下昨天晚上的事,她爸会明白她现在是跟谁在一起,同时为了避免李家人把宝琳跟李草联想到一起,进而记恨找上宝琳,她爸不会把她真实行踪说出去,只会是宝琳去同学家了。

但即使知道她是和李草在一起的,也不代表他们不会着急,毕竟宝琳现在的年纪在这摆着,即使平时宝琳表现的再成熟懂事,现在也只是一个孩子。

宝琳只能尽快陪着李草找到合适的地方,李草她不能待在上河村及其附近,否则被李家和徐秀英知道她的行踪,李家和徐秀英是不会放过她的,除非她在另一个地方彻底扎根立足了。

“你先带着包袱背着背篓去石桥哪里,先过河,过了河后找个草丛蹲着,在哪里等我,我处理好这里的事情之后,会带着被子去找你。”

“可是....行吧,鸡我只带一只就够了,剩下的留给红英姨吧。”虽然还是不放心,不过她知道,宝琳向来极有主见极倔,她劝不了。

看着李草背着东西的身影走远,宝琳直接把她留在这的那一只鸡和藏在荆棘里的麻布袋子装空间里了。

这些东西宝琳不打算要,以后会找机会送还给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