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贾霜花叹气低声:“他跟我一样大,我们小学的时候同班好些年。他呀,是家里的老大,下头还有两三个弟弟妹妹。他家在城西那边是穷出名的……真的是很穷很穷的那种。”
陈星凌低低“哦”一声。
在这个年代,大多数家庭都只能勉强徘徊在温饱线边缘,能吃饱穿暖的人家已经算颇幸运。顾家一向不缺吃穿,那是因为有顾奇这位高工资的工程师。
贾霜花拉着她到角落里,压低嗓音:“大礼的爸爸在他几岁的时候就去世了,后来他妈一直生病,家里能卖的东西都卖了,只为了能给他妈治病。我们五年级的时候,他大半个学期没来上课。他的成绩很好,老师也很心疼他,特意让大家给他募捐了几块钱送到他家。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他妈妈也病死了。自那以后,他就一边干活一边读书,还要养两个弟弟一个妹妹,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他的弟弟妹妹也都在读书吗?”陈星凌问。
贾霜花摇头:“好像一个弟弟在初中部,另一个之前下乡了。他的妹妹现在初一,成绩非常好,每次考试都是全班第一。”
陈星凌唏嘘不已,低声:“身在困境却不忘读书识字求上进,这样的家庭只会暂时穷苦困顿,不会穷一辈子的。”
“可……他是真的很惨。”贾霜花苦笑:“前几天你没在学校吃午饭,你压根不知道。他天天就一截玉米,饿了就去水龙头灌凉水。食堂那边的水龙头用的人少,他常偷偷去喝冷水。放学以后他就跑去干活赚钱,有时候三更半夜还没能回家。”
陈星凌看着他瘦骨嶙峋的模样,还有铁青带着蜡黄的脸色,忍不住咕哝:“确实挺惨的。”
倏地,她脑海里掠过一小段原书的剧情——赫然有着“马大礼”三个字!
对了对了!难怪听起来那么耳熟!
原书中顾奇一直在船厂工作,后来还时不时帮其他民营企业设计一些大型机械,其中有一家大企业的老板马大礼非常赏识顾奇,请顾奇设计了好些生产机械。
后来马大礼赶上了经济腾飞的大好时期,办工厂办大企业,创立民族大品牌,把生意做到海外市场,成了国内最先上市的一批大集团之一。
他一直很赏识顾奇,当他是知心老友来往。后来顾奇晚年移居海外的时候,马大礼时不时坐长途飞机去看望顾奇,而且还悄悄帮过混世魔王顾寅末。
传说他年轻时命运多舛,受过不少苦,幸好他自强不息,带领弟弟妹妹创业致富,最终成为富甲一方的大富豪!
马大礼是渝城本地人,比顾奇年轻几岁——原来就是他啊!
思及此,陈星凌瞬间有了新主意,悄悄观察马大礼来。
他坐在斜对面的窗口边,可能是太劳累,也可能是长期营养不良的缘故,瘦瘦的腰板跟虾米一样佝偻着,五官长得普通,眉眼却带着一抹难以描绘的野性。
“哇!鸡腿啊!”贾霜花惊呼出声,圆溜溜的眼睛盯着陈星凌的盒饭看,差点儿口水泛滥。
教室里本来只有低低的说话声,被这一声“鸡腿”打破了安静!
下一刻,所有人的眼光都往陈星凌看来!
只见她的桌上摆着两个饭盒,一个装着白花花热气腾腾的大米饭,一个则装着两个硕大的鸡腿,外加一坨青菜。
物资贫乏的年代,几天能吃上一顿肉便是稀罕事。像陈星凌这样子一顿能吃两个大鸡腿的人,无疑是超级有钱壕无人性的最佳代表。
“哟!陈同学,你这也太奢侈了吧!两个鸡腿哎!”
“羡慕嫉妒呀!我都大半年没吃过鸡肉了!”
一脸无辜的陈星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