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星凌笑开了,催促:“麻利快说呀!”
顾奇不自在轻咳一声:“是……大礼他有心上人了,拜托小虎子帮他……递情书。”
哟嚯!
情书??!!
陈星凌惊讶瞪大眼睛,又惊又喜。
“真的?大礼有心上人了?好小子!藏得够深呐!他找你说了?你也知道了?连小虎子都知道?哈哈!该不会就我一个人不知道吧?”
顾奇哑然失笑:“他几乎每晚都过来下棋,跟我无话不谈,唯独感情却是昨晚第一次聊到。”
“昨晚?”陈星凌好奇问:“不是开玩笑?”
顾奇摇头:“这事哪里好开玩笑。他说他有心上人,可惜自觉配不上人家,但他不是那种自卑怯弱之辈,不试一番往前踏出一步,他不会最终死心。所以,他拜托小虎子替他送情书向对方表白。”
“额?”陈星凌狐疑问:“他喜欢谁呀?厂里的姑娘?”
顾奇答:“……你认识的。”
陈星凌眼睛转了转,惊呼:“李霓裳?!!”
“嗯。”顾奇低声:“大礼是认真的,还悄悄说什么‘不知情从何而起便是一往情深’,显然是动了深情。”
陈星凌苦笑哈哈:“这——这也太——太——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他竟爱上了那位美艳骄傲的绝色美人!
那朵艳冠群芳的玫瑰花可不是那么容易摘下的,且不说她身上长着一根根“傲娇”的尖刺,外加枝蔓上的各种“大刺”。
顾奇解释:“小虎子说到做到,中午吃饱就去送情书。李霓裳还送他几颗小饼干,算是赚了人情也赚了甜头。”
“然后呢?”陈星凌问。
顾奇微愣,反问:“什么然后?”
陈星凌低声问:“李霓裳怎么说?有没有回信什么的?”
“没有。”顾奇答。
陈星凌一听就知道没戏,一边摘着菜心,一边暗自心疼好友。
“有些人吧,尤其那种看起来像闷葫芦类型的人,他们的感情往往会比普通人执着,说白一点就是痴情。他们一旦认准了某个人,或者爱上某个人,可能会比其他人浓烈热情许多。希望呀,他还不会陷太深,不至于失去理智。”
顾奇对李霓裳不甚了解,只听同事们时不时说她眼高过人,挑对象的条件更是堪比天高。
“大礼也明白对方眼界高,可他说不试试不甘心,宁愿得到明确拒绝的答案,也不愿让自己惴惴不安踌躇着。”
“那……那就还好。”陈星凌道。
顾奇毕竟是理科男,什么都要理性分析,听她这么说并不怎么赞同。
“多半是没戏。你却还说好?哪里好了?”
陈星凌嘿嘿笑了,将菜心收拾进篮子里。
“他能这么说,证明他心里早已有答案,只是他不甘心不付出,必须给自己一个明确答案。他能这么冷静处理问题,证明他还没失去理智。这不是好事是什么?”
“嗯。”顾奇附和点头:“有道理。”
陈星凌端着菜篮子要去厨房,却被顾奇拦下了。
“降温了,水太凉,我去洗就行。”语罢,他抢过篮子离去。
陈星凌低笑,转身将地板收拾干净。
这时,小虎子拿着一条湿哒哒的抹布来了,踮起小脚丫麻利擦餐桌。
“妈妈,婶婶说羊肉快好了,正在加大火力熬煮。叔叔还没过来,婶婶说他回出租屋找不到她,就会来这边找。”
陈星凌戏谑笑了笑,问:“儿子,第一次当媒人是什么感觉?听说收获不错,跑腿一次得了小饼干若干,是吧?”
小虎子笑嘻嘻答:“感觉挺好的。妈妈,你别生气哦!是大礼叔叔说不能说出去的。爸爸也说了,这是人家的私事,让我默默帮忙就好,千万不能多嘴。”
“我是你妈!”陈星凌弹了弹他的小脸,笑骂:“连我也不能说!胆子够肥呀!”
小虎子赔笑连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