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好梳洗一下,明天我带你去见我爹爹。”宁舒把东西放在柴房。
“好的。”李晖朝宁舒笑了起来,显得很深情,一双眼睛闪烁着灼灼的亮光。
可是宁舒依旧没有没什么羞涩之意,让李晖感觉很挫败。
到底是不懂男女之情还是根本就不喜欢他呀,李晖很介意这件事。
他虽然抱着不太纯良的目的,但是女子不爱自己,李晖还是感觉很不舒服。
宁舒走了之后,李晖摸着托盘里的衣服,触手一片滑溜溜的,一看就是上等的丝绸,颜色好,绣工棒,最主要的是衣服不是暴发户一样的红红绿绿,而且极为飘逸淡雅的浅色。
这个女子的眼光真好。
里衣是柔软的棉布,一双鞋子一看就软和,还有玉石。
就是镇上的大户人家的少爷也没有这个标配,这个镇子并不算多有钱。
村子里的人更穷,每天面朝黄土背朝天,只为能够刨一口吃的,穿着粗布麻衣,他现在身上就穿着麻步,比较糙人。
现在他每天吃着山珍海味,又要穿上绫罗绸缎,身带玉石,这就是他一直都想要的生活呀。
这就是他梦寐以求的呀。
第二天宁舒带着李晖去坟地,李晖经过一番装扮,倒也风度翩翩,像富贵人家的公子。
穿着锦衣华服,李晖像是得到了很大的自信,面对宁舒的时候邪魅一笑。
宁舒回之邪魅一笑,“你想好怎么跟我爹爹说了吗?”
“已经想好了,他在九泉之下回很放心把你托付给我。”李晖唰的一下打开了折扇,慢悠悠地扇着,有点迷人的资本。
宁舒没说话,提着篮子带着李晖到了一座坟墓前,将香蜡烛火纸钱拿出来。
点燃了纸,李晖直接噗通跪在了坟前,直接指天发誓说道:“伯父,此生如背弃文华,小生将天地共弃,不得好死。”
宁舒挑眉,抬眼看着半空中的乌云,乌云中酝酿着雷电。
李晖身上又一丝紫色的气运被抽走了,这是李晖主动发誓了。
估计是觉得发誓了一次,有了第一次第二次就容易了,二话不说,扑通跪下来就是指天发誓。
再说了发誓了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也没有发生什么。
养伤的这段时间,是李晖这辈子过得最好的日子,如果在让他回到以前粗衣食不果腹的日子,李晖是忍受不了的,入简入奢易,由奢入简难。
如果没有享受过,没有拥有过也就罢了,但是就曾经拥有过,现在更加要抓住。
李晖是不会放弃科举的,因为只有高中了,这种日子才会持久。
前提是要弄到去京城的盘缠,还有在京城结交朋友的花费,这不是一笔小数目,但是按照文华的家当,肯定能够负担得起的。
就算没有现银,没有银票,但是好东西不少,变卖了也能够凑足去京城的盘缠。
前提是这个女子愿意,不然就真的要怒沉百宝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