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六十六章 被爱慕了(2 / 2)

西蒙则是全白,还好是光泽饱满的银白,不是惨白。

修剪得到的圈脸胡和梳理的一丝不苟的短发,为西蒙并不如何英俊的容貌增色不少。帅大叔称不上,但起码的体面还是有的,气质风度跟普通人有着明显的差异,很难会被错认。

这几天,西蒙没少干活,各种细节的补足,才有了今时符合凯恩要求,甚至超过了这个时代大多数贵族的体面仪仗。

这也直接让艾希恩将凯恩的来历定性为某国王室,至少也是遗族后裔。仓廪足而知礼节,仪仗就算是礼节的一部分,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冒充模仿的,尤其是一些细节部分尽显世俗难见的高大上。

而实际上这里边有一定的误会,比如将一些实用性的技术,也视作了因奢华享受而专门研发的。这跟礼一样,都被看做是物质极大富足的背景下,才会诞生的‘奇技淫巧’(较真的话,这么说也没错)。

凯恩向西蒙点点头,随后对一旁的阿曼达道:“佩顿男爵夫人,我们可以起行了。请!”

阿曼达很淑女的颔首一笑:“接下来的旅程就拜托塔洛斯男爵了,劳您费心。”

“好说。”凯恩也没有太谦让,跟阿曼达一前一后离开休息厅。

其实所谓的休息厅就是酒馆。这家旅店是那种很常见的酒馆合一式。

结果阿曼达还算低调,只是选择了最贵的房间。

凯恩来了就一点都不讲究,用旅店老板的话说:“为了款待这位,我这地方差不多重新装修了一遍,还搞了全套的大清洁。”

“这是我见过的最显摆的贵族,班恩城的公爵,都没他架子大。”

“说的就跟你真的见过公爵出行似的。”

“怎么,你怀疑我走南闯北的经历,想当年,我……”

“行了,行了,都讲了八百多遍了。现在还不是为了赚几个银币,起大早冒充酒客?”

酒馆一般午后才会上客。凯恩要占用酒馆当临时的休息厅,有酒客就给钱打发,于是就有了这些赶早来喝酒赚钱的。

凯恩自然不傻,他是不在乎,能用钱处理好的,就不用拳头。当然,对方也得知情识趣,他是凯恩,不是凯子,搞不懂这个,就会领教他的另一面。

旅店之外,西蒙甚至专门让人弄来沙子铺路。

这样,虽然也是湿漉漉的,但不粘脚,不至于走两步就一脚泥。

凯恩已经有了自己的车队,拉车的马都肌肉虬结,毛皮光亮,堪称马中的健美先生,异常神骏。

这自然是都是被能量洗过的。

而最特别的还要说他的座驾,有那么几分童话故事中灰姑娘的美轮美奂南瓜车的造型特征。

构成这些造型的正体,是血荆棘。

血荆棘马车,拉车的四匹马是车队中仅有的四匹白马,一根杂毛都没有,死踢鬃毛极长,并且不沾泥水。

这个世界是有这种马的,非常名贵,基本都在各国王室、大公这一层次的权贵手中。而凯恩所用的高仿货,与之最大的不同的,就是马的眼睛是血色的。

当然,真正的不同是,这些魔改马远比真正的名贵马更优秀,是很有某一阶段天朝特色的山寨性能超过原装,凯恩就爱用这种调调来衬显逼格。

自从他跟太阳圣者鲁伦打过照面,又从艾莉婕那里了解了圣教的情况后,他就知道,低调装怂无用,况且怂从来不是他的风格。

他更习惯彰显一部分力量,以避免粘上一些烂人烂事。

就过往的经验来看,这个法子还是很有效的。

越是喜欢凌弱的,往往也越是畏强,并且对拳头大就是真理这条原始法则,玩的很溜。直白的说就是欺软怕硬,很懂得看风头火势。

异域漂泊、客居他乡,太老实了就容易被欺到头上。这真的很正常,更别说像深渊世界这种大环境恶劣,世道艰难的低级文明。

凯恩觉得那些明明有不低的实力,却选择低调,美其名曰良善坚忍的,不是智商有问题,就是心态有问题,又或两者都有点问题。

尤其是后一种,其实满肚子邪火,戾气极重,但又好面子,于是极注重占据道义的制高点,于是防守反击,甚至明知人性经不起考验,而玩钓鱼执法。

一旦抓住对方把柄,立刻火力全开,极尽装比之能事,令对方身败名裂,甚至狠手灭除,而吃瓜负责鼓掌叫好,以及感恩戴德。

凯恩一点都不喜欢这类路数,觉得阴柔、小气,甚至贱格。

他喜欢堂皇大气一点,哪怕是装比,也装土豪傲气的那种。

结果做的有点过火了,艾曼达痴迷于凯恩,以及凯恩拥有的这一切。

座驾,华丽而独特。

有最好的骏马拉车。

有最优秀的卫兵护甲。

黑色的铠甲角刺狰狞,猩红的披风如同火焰战旗。

只是看着这些进退有序、整齐划一的卫士,就足以体会什么叫残酷的华丽。

没人会怀疑这些卫士们是否有作战能力,而只会考虑,他们精锐到了什么程度……

哇!梦幻级的男神,阿曼达已经沉沦为一只思春的猫。

还是她的侍女不像她般因思春而智商掉线,提出一个问题:“作为一名偏僻之地的男爵,拥有这样的奢华仪仗,这正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