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锦书不意外,谭暮白却很意外。
女孩打开门,打量房门外的人。
而房门外的谭暮白,也看向了开门的女孩。
开门的女孩看起来二十岁出头的模样,瓜子脸,杏眼明眸,空气刘海跟一头柔顺的黑长直,看起来白净又清纯。
像是一个大学生一样。
对方看见她,就微笑:“你就是谭暮白呀?”
谭暮白点点头:“你好。”
“你好。”
女孩笑着打开了门。
并且示意他们进去。
傅锦书跟谭暮白一前一后走进去。
女孩一边关门,一边不屑的嘀咕了一句:“长得是不错,可也没有漂亮到人神共愤惊艳卓绝的程度嘛。”
女孩嘀咕的声音虽然低,但是傅锦书跟谭暮白都听见了。
只不过,两个人都没有在意这句话。
年轻的女孩子们总是觉得漂亮惊艳的皮囊是傲人的资本跟财富,可其实,这种资本跟财富,在岁月流逝的同时就会迅速贬值。
始终能够被当做资本跟财富的是头脑跟知识,以及一个人的能力。
只有能力,才会是惊艳卓绝永不贬值的。
而谭暮白的容貌,虽然没有蓝可盈那样惊艳卓绝,人神共愤,却在才能上达到了一个同龄及更年轻漂亮的女人都无法达到的程度。
站在高处的人,从不会低头去看蝼蚁。
哪怕是那只蝼蚁生的比其它蝼蚁更特别一些,却也入不了站在高处那人的眼。
正如谭暮白跟傅锦书懒得跟这女孩计较她在背后对人容貌品头论足一样。
傅锦书走在前,谭暮白走在后,所以,谭暮白进门后并未立刻瞧见病床上那位大佬的模样。
等傅锦书在病床前站住,谭暮白走上前去的时候,才真正见到了他的庐山真面目。
谭暮白从未想到。
这个人,会是林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