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章 刘天王的演唱会嘉宾
输这个字眼,在刘胜华的眼里,已经遥远的如同童年时家乡那门前的桑椹,很久没有品尝到了。
一路走到今天,风里雨里走过,披荆斩棘的奋斗,他的心态已经波澜不惊,十几岁出道,历经三十年春秋,才得鼎盛,到了这个年龄,依然拥有八块腹肌,完美的不老面容,更是有人形容他越老越帅,越老越有男人味。
如果不是如此的优秀,也不能得到大家族那些眼高于顶的女人的喜爱。
为了这个全明星,他付出了太多,深爱的人不能结婚,私生子不能相认,不喜欢的人要装作喜欢,能承受世间最大的诋毁,才能享受世间最大的赞美。
这样一个完美的男人,完美的全明星,竟然被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少年挑衅,这个蚂蚁,他原来根本不屑一顾,根本懒得回应。
在他看来,少年的上跳下窜,只如动物园里的黑猩猩一般可笑,蹦达几天,大家的新鲜劲过了。就不会再关注他。
可是,没想到,这个不起眼的上窜下跳的少年,竟然在这么短的时间,竟然有了挑战他的资格。
论星值,这少年已然跨入顶尖的十星行列,而且,一路开高高走。
若是进行政治碾压,光电封杀等手段,现在,更是想都别想,他没用政治碾压别的明星,已经是万幸了。
所以,他沉默了,沉默的看着郑逸的销量。
然后,他拿起手上的专辑,塞进了播放机里。
这是他第一次听郑逸的专辑,他作为各种慈善大使,每天忙碌与各种华夏甚至亚洲的慈善,拍最走心的电影,如果不是这次自己最后的一张专辑,哪里有时间听郑逸的专辑?
想到这里,心底又是一阵怒火,这郑逸,还真是,老张都给自己让路,声明不敢跟自己争。他却偏偏跟自己争!真是初生牛犊不畏虎啊!
身后的女人,水蛇一样的蜿蜒过来,抱紧他。她了解他,很少看到他如此的重视一件事了。
她虽然身居高位,可是,在他面前,她就是一个小鸟依人的女人,他给她唱情歌是那么的好听,她宠她是那么的温柔,甚至于做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时,他都是那么的龙精虎猛,完美无比。这样的男人,怎么不值得她爱呢,有时候,她真想放下身份,二婚就选择他。
可是,又怕这种惊世骇俗的事情,太过于震动,而且,她如果抛弃豪门的身份,以她的容貌,能俘获这种完美男人的心?
所以,两人一直这样地下……
歌声响彻整间房间。
仅仅第一句,就打断了两人各自的思绪。
高山仰止!
刘胜华听完几首歌,竟然产生了跟张天王一样的感觉,他的华夏风歌曲无数。
可是,郑逸专辑里面的几首华夏风,竟然强到了如此地步,让他不禁微微变了脸色。
世间竟然有如此华夏风歌曲?
若是郑逸见到他的感慨,定然会给他竖起大拇指说他识货。
杰伦天王的歌,杰伦的中国风,绝对是秒杀一切的存在。
听完专辑,两人都沉默了……
“郑逸的这张专辑,确实不错啊!无痕的作曲,竟然还比不上他,真是个厉害的少年人。”良久,刘天王才感慨道。
女人眼睛亮了亮,她就欣赏胜华这种直面的勇气,并且轻松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