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雨欲来风满楼......古人诚不我欺!”
“呵呵,就你那怂样,不管古人今人,都懒得欺负你吧。还是这位不知名不现身的英豪够强势,非但在无端城内当街杀人,杀的还是甘家的人。”
“拉倒吧,甘老四那种货色也能算甘家的人?不过就是条运气好点的走狗得了主人的欢心,赐姓为甘罢了,他倒是挺看重这个姓氏,这些年狐假虎威的本事也是愈发精进。只可惜走狗终究只是走狗,就算披上了人皮,穿上了锦衣,也改变不了他的本质,遇上高手不就马上一命呜呼了?不过话说回来,他这死相着实太恶心了一些,我只看了一眼,就觉得倒胃口的很!”
“所以说这就是差距,你看那甘妙菱甘小姐被人一剑劈了马车,杀了家奴,非但没有花容失色,反而主动含怒质问出声,占据了主动权,就只这一点,她的本事,你都是万万不及的。”
“嘿嘿,小爷我不及她的地方多了去了,既没有她那样的身世,也没有她那样的天资。有时候我就在想啊,老天为什么这么不公平,同样是两条胳膊一个脑袋的人,怎么她甘妙菱就能有一个城主爹,天生高人一等?而我却只能靠自己的双手去打拼?”
“你不觉得自己打拼更有成就感吗?”
“狗屁的成就感!要不是小爷我运气好,勾搭上了你们这些个狐朋狗友,现在还不知道在哪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乞讨为生呢!”
“狐朋狗友......不会说话就不要乱说,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得得得,我吐不出象牙,这位甘小姐能吐出行了吧。嘿嘿,不过她这次怕是遇到硬茬了,碰上这么个不讲道理的主,依我看啊,就算她今天能舌绽莲花,也不能这么轻易地化解此事。”
“倒也未必,毕竟这无端城还是她们甘家的地盘,就算这神秘剑客真是条强龙,也不一定就能压得过这里的地头蛇。”
......
风雨所过处静若无人。
风雨不及处喧哗阵阵。
脚尖踩在一根自马车边缘角上炸裂而出的木条上,甘妙菱的脸色没有以往那么好看,但也不曾变得多么难看。
她知道此时此刻四方一定有无数个眼睛在暗中观察着她。
包括那个一剑之后还想再出第二剑的狂人。
但她无惧。
只因她是甘妙菱,是甘鸿山最宠爱的女儿,而这无端城又是甘鸿山多年打拼积攒下来的基业。
无端,意味着没有祸端。
人吃人,鬼吃鬼的世界中如何能保证不被祸端侵扰?
唯一的办法就是让自己的实力变得足够强,强到无人能犯,无人敢犯!
甘鸿山自己不曾无敌过,但他却做到了这一点。
因为他的实力从来都不仅限于自己,还包括了其他人,这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他自己创立的私军。
旁人创立军队,大多是为了让那支军队代自己征战天下。
他不一样。
他手中掌握的那支军队,不管人数扩充到了多少,都不会分散,始终是一个整体,一个直接受命于他也直接反馈给他的整体。
鸿山军,动若飞鸿,不动如山。
一个能将这支军队的战意直接转化为战力的男人,实力的恐怖程度可想而知。
有此等强者坐镇,城名无端,并非不可理解。
但隐匿在虚空中,手中还握着沧澜剑的秦苍却似乎真的一点儿也不理解。
即便他以往根本不曾来到这座城,自甘妙菱提到“无端城”这三字时,以他的聪明才智,也应该会有所领会才对。
他竟仿佛有选择性地避开了这三字的背后意义,在甘妙菱含怒出声后,只冷冷回了一句话。
“再接我一剑,若还不死的话,我便给你一个和我讲道理的机会。”
可这话本身就没有讲道理的意思。
因为他在说出若对方不死的这个前提时,言下之意已是表明下一剑的威力将远远在上一剑之上。
要知道,先前斩杀甘老四和破掉整辆马车的一剑,甘妙菱若慢了一瞬,便无疑也是身首异处的下场。
她之所以无惧,是因为她清楚无端城的规则以及自己的身份所能带来的威慑力还有影响力,而非秦苍那一剑还没有到威胁她性命的地步。
她原以为报出无端城这三个字后对方即便不立即撤离,心中犹豫动作迟缓总是逃不了的事情,然而自秦苍那冷漠的一席话传开后,她原本的猜测就好比是断弦的琴,所有既定的音符韵律皆在瞬间化为乌有。
“你......当真不知晓无端城的规则和我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