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的话呢。耿伯伯。”雅涵笑了起来,“最近你们这些做叔叔伯伯的一看见我就说给我介绍男朋友,我还没变成嫁不出去的老姑婆吧?”
“过完年你可就二十四了,我们这些人可是看着你长大地,你想晚些结婚可以,但男朋友总得找一个吧……得得,我不催你,反正到时候也是你自己挑,眼界高是好事,反正江海这么大,我就不信找不到一个不和你意的。”耿老笑着挥了挥手,“那个,方之天方首长今天抵达江海,晚上市政府那边举办的酒会,雅涵你过去吧?过去的话,我和崔老他们就等你一道走。”
“唔……还是不了,晚上我也许在黄家这边吃过饭再回去。”雅涵笑了笑,两人地脚步都停了下来。
“在黄家这边吃?”
耿老的眉头微微一蹙,立即又放松开来,心中的疑惑却依旧存在着,如果黄家还得势的时候,丧礼上过来祭拜一次,随后大家吃顿饭聊个天再走那也算正常,不过这只是礼貌,却并非必须,特别是在今天这样地局势下,方之天是横跨经政两界的巨头,就算黄炳翔仍在任上,大家也都不会因为这个丧礼而错过晚上的酒会,如今黄炳翔已然倒了,张、黄两家又从来算不得亲切,这个小侄女居然宁愿在这边……
不过她这样做的原因,或许也仅仅是因为仍然不关心家里地事情吧,心中一想,便也释怀,眼见着有些颓废的黄浩云从不远处的楼上下来,此时正盯着雅涵地背影走过来,便也是一笑:“那我现在就去找崔老说会儿话,估计你们年轻人也没兴趣跟我们这些老头子磨叽,不过吃过饭如果还有时间,我觉得还是到酒会上去转一圈啊,你在圣心学院,认识一下方之天那些人也是有好处地。好了,拜拜拜拜……不用跟着我过来了……”
“那里呢……耿伯伯再见……”本想随着他再走几步,眼见耿老地手势似乎有所指的样子,回过头去,便也见到了黄浩云,这个在五年前曾经与自己有过些许交集地男子。
黄家贿案,黄浩云的父亲黄炳兴此时已经被抓了起来,黄浩云也是牵扯其中,但最近勉强得以脱身,其中关节不必细谈,想来也是苦涩无比。
记得九四年那个夏天自己刚从剑桥回来,也算得上经历了一次相亲狂潮,黄浩云是追求者之一,不过双方八字还没有一撇时便已经告吹,归根结底,当时那样的纨绔子弟,的确与自己对不上眼,然而此时想起来,也是因为他,自己才第一次来到这所黄家别墅,进而与家明相遇,五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此时看着眼前的男子,曾经也算得上意气风发的纨绔子弟此时已然颓丧消沉,虽然依旧穿着名贵笔挺的西装,却无论如何都散发出一种黯然的气息,就仿佛这整座黄家大宅一般,心中倒也是一阵唏嘘。
“嗨,黄浩云。”
“啊,嗨,雅涵……呃,我从后面看到,好像是你……”事实上,从认识时开始,两人之间就算不了有多少交集,刚从英国回来时的雅涵亭亭玉立,不仅样貌美丽,也充满了引人的独特魅力,他觉得两家也算得上门当户对,追求未遂之后又因为自尊心而觉得不甘,于是将这个身影一直记在心中。五年的时间过去了,他一事无成,甚至连家族都开始土崩瓦解,眼前的女子却已经越发成熟和自信,美丽与知性完美结合在一起,配上那高雅的气质,此时却只令他觉得双方距离的遥远,微微的混乱之后,找了个有些没事找事的话题:“呃,那个是……恒建集团的耿老吧?”
“是啊,他二孙女刚出世不久,说些小婴儿的事情。”雅涵笑了笑,伸手抚了抚耳畔的发鬓,心中虽然对眼前的男子有些同情,但究竟也找不出什么话题来。
“嗯,呵……”黄浩云的眼神有些恍惚,恒建集团是个大企业,以往有这样的事情,他必定早就知道,并且将参加满月酒列上备忘录了,不过现在,这样的宴会他有没有资格去都已经是个问题,想了一想,却也只得说道:“那个……你来找家明的吧。”
“嗯。”雅涵点头笑起来,倒也不加掩饰,“刚过来,遇上耿老说了会儿话,还没见着他呢,现在三点了,不会还在睡午觉吧……我去他房间找他,拜……”
“……拜。”
过得许久,黄浩云方才意识到该举起手,望着那道在视野中不断远离的美丽身影,难以理清心中的复杂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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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不算钱。
坦白一下,这两天没能更新,主要是由于看了两部书,半途之中,欲罢不能,在这里推荐下。
第一本是《重生之官路商途》,恐怕大多数人都已经看过,我本来对描写官场的书有些反感,但是看了之后,觉得很爽,除了更俗某一段的床戏照搬《挪威的森林》令我有些腹诽……因为我是忠实的村上粉……不过基本上都很不错,要推荐。
第二本是《改写人生》,前面看过一遍,开头几章写主角想着致富令我放弃了,这第二次看,咬牙看过几章,才被书里的气氛吸引住。老实说,当初准备开都市文时,构思过三种风格,第一种是在作品相关里废稿的那个开头,也就是主角有个叫简素言的姐姐的那个,这个主角曾经为生活而努力挣扎,当过流氓,混过黑道,当过杀手,最终洗白为国家做事,官至少将,但无论何时,他的身心都陷入黑暗的泥沼,只有在他最后全身瘫痪时,才能够安静地回想着那个他生命里最重要的少女,于是重生之后,他会小心翼翼地守住这份幸福,只为他的姐姐而活着,努力保持着姐姐期待的善良,内心又极度冷酷,这样的人,无法喜欢上姐姐之外的任何女人,虽然可以yy,,,.我当初想写一本轻松故事的初衷背离,所以被放弃了。第二种风格自然就是隐杀这样,试图在娱乐别人的同时娱乐自己,不在乎资料、史实,也不在乎任何bug。重现九十年代我所经历过的人生风貌,主角不会太离谱,没有多么变态的心性,他会是一个稍微有些废柴的正常人,掌握了一部分重生的资源,描写一些朴实的yy,跟什么黑暗世界发生联系,这是我所期待的一种风格,但问题在于,我对于时代的参与感比较淡薄,我有自己的感触,但对于具体的事件,却基本忘记了,最后当然也只能作罢。不过看到这本书时,却实实在在地令我感受到了曾经想要表达的那种感觉,一个天真的、纯净的年代,作者的刻画很朴实,那种淡淡的yy很喜欢,如果是我来写,肯定是写这么好的。我觉得,如果是喜欢隐杀的朋友,应该也会喜欢这本书吧,真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