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猴子说的那样,这座山从来没有平静的时候,谋杀,抢劫在这里几乎每一天都在进行着,一个没有管束的世界正在肆无忌惮的宣泄着自己的野性。
彭六子早就想干掉华马蜂了,不光是因为这家伙的贪婪,更多的是出于对这家伙那张相公脸的不满,只要见到这家伙那张假笑的脸,彭六子就想把自己的斩马刀砍在这家伙的脸上。
刀柄被他捏的吱吱作响,最后还是慢慢松开了刀柄,摊开手一步步的走出了华马蜂的宅院,元山上能让他主动退让的,唯有那张苍白而又充满担忧的俏脸。
退出华马蜂的狗头山,看到自己的兄弟守在山下,恨恨的招招手,就带着手下回到了老爷岭,都是江湖经验非常丰富的悍匪,那里还会不知道自己的老大今天吃了一个很大的暗亏,按理说今天应该拿到自己的那份钱粮,但是老大却空着手回来,群盗立刻就围着彭六子鼓噪起来。
“我迟早要杀了这个卖屁眼的相公,今天先忍忍,钱粮咱们老爷岭``并不缺,上次从豆沙关带回来的钱粮我们还有很多的剩余,足够我们支用一段时间的,花娘专门给我们做了账,按照账本走半年之内我们衣食无忧。
现在我们只能想一个法子,彻底的把这个相公干掉,一统元山。”
彭六子是一个很有想法的人,否则也不会从上千名强盗中脱颖而出成为两位副寨主之一,从一个憨厚的农家少年逐渐成为强盗中的领袖。他为此不知道吃了多少苦,隐忍的道理他还是知道的,现在唯一缺少的就是一个好的时机,他不相信华马蜂能一直留在狗头山不出来。
华马蜂冷笑着见彭六子退出了自己的狗头山,嘿嘿一笑就回到大厅坐下,一个梳着坠马髻的白衣妇人带着媚笑从内宅走出来,伸手给华马蜂倒了一杯水娇笑着说:“你又克扣了人家的钱粮,小心人家带着人杀上你的狗头山,将你的这颗狗头拿了去。”
华马蜂一只手接过杯子,另一只手要去摸妇人的手腕。却被妇人灵巧的躲了开来。光洁的手腕再一次隐没到白色的长袖下面。
华马蜂讪讪的说道:“黑虎那个死鬼已经死了这么久了,你还是在为他披麻戴孝,那就是一个短命鬼,你还是把这身孝衣脱了。我们立马成亲。也好双宿双飞啊。”
妇人坐了下来。苦笑道:“你们干的都是没本钱的买卖,这条命朝不保夕的,谁敢和你们在一起图个长久。命不值钱,但是总需要有人能记住吧?我虽然是黑虎抢来的,从十六岁跟着他,现在已经整整十年了,早年间的仇恨也消的差不多了,这十年里,他对我算得上是有情有义,我给他守孝一年,守节一年,就当是还他的恩情。
一年时间到了,该还得还清楚了,我也就彻底的自由了,马蜂,记得活长久些,我不想再还你一次人情。”
华马蜂那张英俊的脸不自觉地抽搐了两下轻声说道:“现在我们都是靠着这点微不足道的情义活着,这山上不缺女人,就缺有情义的女人,老子自从杀了老师,外面的世界就再也容不下我,这些年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搏命,就是想把这条命保的长久一些,也好,还有三个月,九个月的时间我都忍了,也不在乎这一时半会的。
不过彭六子这个人不能在留了,需要尽快下手,原本想着今天激怒他,让他先出手,没想到这家伙居然能忍得住,算他命大,元山上能用的人手不多,火并对我们没有多少好处,暂且放他一马,只要找到机会,就彻底的干掉他,元山不需要两个寨主。”
妇人给自己也倒了一杯水,抱在手里幽幽的说:“男人啊,总是这么喜欢打打杀杀的,现在这样清净的过日子也不错,何苦么。”
华马蜂摇摇头道:“最近那个该死的道士总是出现在元山周围,听说刘大巴的人头已经被他带走了,我必须小心些,黑虎那样的霸王都被人家斩了,我小心些没有大错。想要杀彭六子必须要等到老道走了以后,我就不相信他能在荒山野岭待多久。”
妇人见华马蜂露出了疲态,起身走到他的身后,轻轻地揉捏着他的肩膀小声说:“我总觉得事情不太对,以前这个老道也会到元山来,可是每次最多一个月的时间,这一次却不依不饶的留在这里半年,你就不觉得奇怪吗?总觉得他好像别有用心,可是我又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华马蜂笑道:“有什么难想的,黑虎在豆沙关造的孽太狠了,死伤的人不下五百,整个豆沙关才多少人啊,那个老道又自命英雄,所以这一次死死的咬着也没有什么,不就是想抽冷子杀一两个人吗?让他杀,一旦落进我们的圈套之中,要他有来无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