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毛茸茸的脑袋从他的裤袋里探出半颗头,紧接着转了转咕噜噜的黑眼睛,好奇地打量着病床上的林可薇。
是一只小狗!
林可薇很喜欢宠物,所以一眼便认出了那是只茶杯贵宾,小小的,是漂亮的咖啡色,脑袋还没有拳头大。
风成凌见这小东西吸引了林可薇的注意力,立即把它掏出来,几步走到床前,放到了床上。
小家伙整个身体只有一个巴掌大,两条小短腿在被子上吃力地爬啊爬,忽然翻了个跟头,四脚朝天,因为被子不平整而一时翻不起来,只好拼命抖动着四肢。
林可薇笑了,她笑着捧起那只小狗,小狗立即很乖巧地窝在她的手心里,伸出粉嫩的小舌头舔她的手心。
“喜欢吗……”耳边,是他迟疑的声音。
林可薇低垂着眼专心地逗弄小狗,不经意地“嗯”了声。
风成凌松了口气,心中的石头落地,他继续说:“它叫可薇。”
林可薇立即抬起头,看着他:“为什么?”
“它是母的。”
“……”这是个很烂的理由。
“想不到更好听的名字。”风成凌老实说。
他想了半天,也翻了很久的字典,可是看来看去,只觉得可薇好听。
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的名字能比的上“林可薇”。
林可薇又低头去逗弄小狗:“可是你会让我觉得你在变相骂我是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