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念陌像只小狼直扑而下,片刻后,他抓到了一头同样饿的眼睛发绿的小野猪——
说是小野猪,个头也不算小,差不多有百十斤的样子。
小念陌挥剑干脆利落地将小野猪杀了。
野猪肉并不好吃,不过小野猪味道要好一些,这一头野猪身上的肉,够他吃两天的了。
他手法很快,片刻后,便将野猪身上的好的肉片下来,将那骨头架子扔在了原地,吸引其他食肉动物,他自己则带着这些肉去了另外的地方。
他现在这是标准的野外生存之道,森林中食肉动物不少,其中就有豹子老虎野狼等大型的。
他猎到食物后,如果不抓紧处理掉,血腥气就会吸引来其他食肉动物,抢夺他的劳动成果……
所以小念陌在吃了几次亏后,终于学乖了,只要猎到食物,片了肉就跑,找个安全的地再烤着吃。
打猎难也就罢了,最难的是生火,这里的木头潮湿的能滴出水来,而他又没有术法可用,只能用最笨的办法来生火。
小念陌在卖力地用击打两块石头,用迸发出来的火星来引燃他好不容易用内力烘得半干的木柴……
这个过程十分艰难,小念陌忙了半天,也没能引着火,反而饿得腿脚发软,眼前发黑。
怪不得娘亲说野外生存很考验人的能力,真的一点都不假!
如果火种能保存就好了……
“我帮你引火,你的肉分我一半如何?”一道声音忽然传来,就在小念陌的头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