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六章 通缉任务(求订阅!)(2 / 2)

那个特殊的办公室内。

看到回信,盯着网站的人赶紧上报。

这么久的合作他们也发现了一个规律,那就是重大任务一般都是晚上给他们答复,他们以为这是唐青这边开会讨论呢,因此他们早有准备,一个个都没有走那么早,这个时间很多家庭都应该睡了,但是他们肩负着使命,在一位,谋其事,不敢懈怠。

会议室内。

看着唐一传过来的信息,他们不知道是该高兴呢还是该发愁。

里面有个合作的全部细节,基本推翻了之前他们制定的合作模式。

唐青发过来的细节中规定:

一,由唐青这边提供网站,国家需要把所有要追查的通缉犯资料发过来,但是有条件,犯罪份子的资料必须详实。

二,每提供一个通缉犯地址信息,无论是否抓到,都将会收取人民币十万,不讲价。

三,刑期三年以下的活不接。

就这三条,是唐青刚刚想出来的,第一条就是为了有人避免滥用职权,冤枉了好人,不能你随便发个人的相片过来,我就帮你追查,要是那人是好人,那就是助纣为虐了,唐青不想搞出这种事情。

第二条嘛,就是赚钱喽,十万人民币,并不算贵,很多通缉犯的赏金都比这高多了,第三条主要是为了避免鸡毛蒜皮的小事都来找他,三年以上基本都是比较重的犯罪,三年一下的让警察叔叔们去破案就好了,什么案件都要揽过来,会让很多人丢掉饭碗的。

他又不是保姆。

总的来说。

算是一个公平的合作。

另一边,会议室的人却很是郁闷,钱的事情好说,他们到现在已经不考虑钱了,因为那是给孩子们的,其实他们也想帮助那些孩子,可是力不从心,这事情不是一个人能说了算,但是现在有人跳出来接过了这个活,他们心中也是敬佩不已。

但是其他两个条件就有点呵呵了。

需要提供犯罪分子的资料。

这些卷宗都算是机密了,可不是能乱给的。

“怎么办?”

“上报呗,关我什么事,那是你们警察总部的事。”

“上报吧,我也无权决定。”

“。。。”

会议的气氛感觉越来越诡异了,领头的人觉着自己等人越来越像是传话的通信员,而不是一个个高官。

十分钟后。

“同意那边的要求,做好后期沟通,还有,一个人十万人民币,这可不便宜,要是有了线索发过来,你们要赶紧去抓人。”坐在首位的人揉着脑袋说道。

“当然,这么贵。”

指挥室的唐青看着那边的同意信息。

笑了笑。

“唐一,又要干活了,记住,仔细甄别,允许你全渠道搜集信息,不要冤枉了好人。”这是重中之重。

“是,统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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