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四章 盛唐之盛(1 / 2)

作为文坛大盗...文坛的搬运工,王霄的知识非常渊博。

他阅读过的书籍犹如恒河之沙,欣赏过的诗词多如星辰。

如此之大的阅读量下,在王霄看来,描述女子之美的诗句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就是这首清平调。

云想衣裳花想容,见云之灿烂想其衣之华艳,见花之艳丽想美人之容貌照人。

实际上是以云喻衣,以花喻人。云之飘逸,花之艳丽。

春风拂槛露华浓,春风吹过栏杆,轻抚着沾染露珠的牡丹花,在风中轻轻摇曳艳丽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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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非群玉山头见,群玉是一座山的名字,而且是周穆王去见西王母的时候,找到的西王母住的山。

会向瑶台月下逢,这个就简单了,意思就是说,杨贵妃是神仙下凡,是西王母那样的女神。

众人欢呼鼓掌,大声叫好。风头很快就盖过了之前王霄带来的惊艳。

长恨歌同样是千古传诵的佳作,甚至可以说是白居易的代表作。

可王霄现在的身份,只是个崭露头角的小年轻。

对上了正处于最巅峰的李太白,当然是被毫无悬念的碾压了。

看到众人都在为李太白的神作而惊艳,王霄一边鼓掌一边不着痕迹的后退离开。

看着四周人都向着李太白聚拢,王霄身形一闪就消失不见。

这里明明是一栋楼形建筑,从外面看着也是标准的木结构楼宇。

可到了里面,却特么的跟盘丝洞似的,到处都是窟窿洞穴。

再加上一群奇装异服的怪人,还有带着小姨子跑了的黄鹤弄出来的幻术,王霄感觉自己就像是来到了西游记的世界。

在一处偏僻之地,王霄见到了肥环与那两个白鹤少年。

嗯,化身杀手的天蓬。还有不去唐人街搞破案推理的小白龙。

王霄双臂环抱,看着肥环和小鲜肉说笑,而且还是一次找俩个。

阅历无数,眼光极为毒辣。

现在又是一个旁观者,可以清晰的看出来,肥环对小白龙非常感兴趣,各种侧击撩拨。

小白龙各种冷傲,各种矫情。各种我好痛苦,可我就是不说。

而一旁的另一个,则是赤果果的不掩饰自己对肥环的好感。

‘又特么的是一出狗血三角恋。’

王霄抬手‘啪’的一声拍在了额头上‘除了这个就没别的东西能拍了?!我要是编剧加导演...’

那边的矫情虐恋刚刚开始上演,就被王霄无情打断。

两个白鹤少年,动用幻术跑路。而肥环则是转身向着王霄走过来。

“你是何人?”

“长安布衣王霄。”

“为何在此?”

“来看贵妃开解身世凄苦的美少年。”

听出了王霄话语之中的调侃,肥环不动声色的盯着他“你不怕我治你的罪?”

“这世间,没有我怕的人。”

王霄真没说错,就算是妖猫来了,他也是丝毫不惧。

肥环露出笑容“你这人,胆子倒是挺大。”

王霄跟上一句“我别的地方更大。”

面对这种调戏,肥环终于是冷下了脸。

没等她发火,王霄微笑摆手“别生气,你以后会感谢我的。对了,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事情,可以找我。”

面对王霄如此自大的口吻,肥环笑着“我是贵妃,天底下的事情有什么是我做不到的,又有什么是需要你帮忙的?你只是一介布衣。”

“人力有时尽,物力有时穷。”

王霄后退一步“未来的事情,谁知道呢。想找我的话,直接通知晁衡就行。我们很快就会再会的。”

后退再后退,身形一闪就消失不见。

肥环惊讶上前,想要探寻究竟。

那边已经是来人找她了“娘娘!好消息啊,李白为娘娘写了一首好诗词。”

来报喜的人不少,最大的彩头被人抢了,边上的人立马说“还有个年轻人作了半首诗,也是真的很好啊。”

“哦?”

面带微笑的肥环缓步走向太液池“都是什么样的诗词?”

报喜的人,七嘴八舌的抢功,将李太白的清平调,还有王霄的半首长恨歌都给说了出来。

在这个诗词最受欢迎的大唐,出色的诗词影响力很大。

别人为自己写了赞美诗,而且还是李白这样大名鼎鼎的人物,肥环那是必须过去感谢的。

换做现代世界的话,那就是商业互吹。

面子上得过得去,而且肥环自己也是非常喜欢。

“那半首诗是哪位大才写的?”

“说是长安城的一个布衣,晁衡晁秘书带来的,好像是叫王霄?”

“娘娘,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