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第二点,眼下这种事态汹涌的入讼,本身就是一种下及郊野的普法。以往很难发生这种大规模的诉讼,因为在乡愿层次便已经被阻拦,民间纵有什么冤屈也很难达于上听。乡野民间仲裁,本身就是那些乡宗土豪所拥有的特权之一。
如果这种法制思路的普及由沈哲子这样一个当权者主持推广,其实是很难收到成效的。阻力一方面来自民智和积俗,另一方面自然来自那些享有特权的乡宗们。
所谓皇权不下乡,皇权在乡野的一大体现就是仲裁权,而这一权利是长期被地方上的乡望首领所把持的。
沈哲子眼下还仅仅只是摆出了一种姿态,并没有真正下手,那些时流乡宗们便通过这种自残的方式做出自以为很聪明的抵制,鼓动乡民入讼,其实是主动把他们所把持的仲裁权上交。
这些人的行为逻辑是建立在沈哲子应对无能的基础上,但这本身就是沈哲子的目标之一。如果他连当下这种局面都应付不了,所谓上下贯彻的改革也根本就无需再提。
当然想要凭着这种兴起于一时的法制建设,其实也很难彻底瓦解乡望乡愿对民声的把持,但却是一个非常好的开始。
这一次的逆案审断,流程是四月望日直到五月朔日,这半个月的时间收集诉讼案卷。而整个五月的上半月就是将案卷归档整理,自五月下半月开始正式审理逆案并其衍生讼案。
干掉诸葛恢并其身边的青徐侨门残余,从来都不是沈哲子的主要目标。从他南来归都,诸葛恢并其党羽结局如何便已经注定。
沈哲子的真正意图,是要借由这一次的事件,对江东朝廷整个司法体系进行一个彻底的梳理和创建。在这一目标前提下,所谓的逆案涉案人等,仅仅只是搂草打兔子、捎带手的附加收获。
适用于时代的制度,能够凭空创造起来的其实乏乏,其中更多都是催生出来的。
比如沈哲子眼下关注的重点,并不是梅陶所忧虑的讼案太多,无力处理。他更关注的是地方上办事吏员严重不足,所谓的县署被乡民包围排队入讼,入讼渠道太狭窄,不畅通。
如果梅陶知道沈哲子当下所考虑的问题,肯定要以为他是大权骤揽已经兴奋到近乎癫狂。因为单就当下的纳讼规模,在梅陶看来已经是一个重乎泰山的难题。
在了解过当下纳讼情况后,沈哲子便又招来了丹阳尹李充并建康令、秣陵令等周边郡县长官,听取这些行政第一线官员的汇报。
这些人在抵达州城后,其中多数首先便是诉苦,也如梅陶一样的忧虑,认为如此大规模的收纳案件,根本就处理不了。如此积势不消,很有可能会引发新一轮的民变。
“尚未立于事,便先忧其艰,诸君各在其职,难道就是如此态度以应王命?”
面对这些一味诉苦抱怨的官长,沈哲子自无对梅陶的那种客气,稍作倾听后脸色便沉了下来,指节敲打着书案:“眼下程序所行,仍在纳讼,我今日传唤诸君,是要听你们讲述此中可有困难,至于来日断讼,不在当下之议。”
众人听到这话,一时间也有傻眼,听这言中意思,似乎对于当下这种纳讼的进度仍然有些不满意,换言之这位梁公是已经疯的不轻了。
这些近畿的官员们,终究还是不习惯淮南那种提出问题、拿出方案,简洁明了的办事风格。于是稍有冷场后,李充便首先发言。当下面对的问题其实很简单,就是可用的吏员严重不足,以及质量参差不齐,有许多甚至连字都不识,这大大拖慢了收纳案件的效率。
其他几人眼见李充如此汇报,便也都有样学样,毕竟这也是他们当下面对的主要困境。
“此事诚是一虑,王命恩用不可辜负,但也不能罔顾事实,将官吏强作牛马驱使。请诸君各自具表陈情,稍后我归台请作增派。”
敲定此事后,沈哲子又让人端来一摞剪裁整齐的纸张分发给在场众人:“律法真髓,在乎绳断分明,井然有序。此前各署呈送卷宗我也多有细览,只言计述章法便不能绳一。如此记事混乱,岂可入作司法方略。此后再纳讼案,便全依此格式。”
众人各自接过纸张,发现上面并非空白,而是纵横交错的线格,线格中各自列明讼主名称、籍贯以及讼案类型,还有应讼者各种资料包括诉讼内容等等,俱都印刷在列,留白填写。
这表格清晰明了,用意明确,哪怕梁公不作解释,众人也都很快便明白该要怎么使用。又有人下意识稍作恭维,言是若能早用这一类的表格整理讼案,效率必然更高。
沈哲子闻言后只是微微一笑,这表格最大意义还不在于对案件梳理记载清晰,主要还是籍贯一项。这是另一种形式的将乡民入籍,表面上是司法卷宗,实际上是对民籍另一种形式的梳理。
之所以此前不拿出来,是因为那些入讼者最开始主要是那些时流乡宗们各自荫户,如果需要填写籍贯,他们会下意识的退缩,不利于氛围的炒热。现在氛围是已经营造出来了,漫及郊野,很难轻易再冷却下来,沈哲子才将意图完全显露出来。
换言之,此前扬州属官们所忧愁很难处理的三千多案卷,沈哲子压根就没想过要处理。不用想也知道,其中必然大量搀杂着故意混淆是非、纯是捣乱的案件。而从这一刻开始所受理的案件,才是真正能够进入后续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