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黄金和白银(2 / 2)

三知代也来了兴趣,仰头望着这匹巨型马,马上问道:“这是什么马?”

丽华从他们两个人之间挤了过去,得意道:“是英国马,厉害吧?”她想炫耀好久了,今天终于找到机会了。

三知代歪头看了她一眼,一时有点犹豫,似乎搞不明白英国马是指产地还是品种。她偏科比较严重,喜欢的是真精通,不喜欢的是真不通,而雾原秋看着这雄壮之极的马倒是若有所思,迟疑着问道:“这是不是英国的夏尔马?”

他好像在纪录片里见过这种马,毕竟看起来体重能有一吨的马没多少,其中最壮的就是夏尔马了。

马匹按用途大致可以分为三种:骑乘马、驮马和挽马。夏尔马就是挽马,主要工作是耕田,比牛力气还大,一般常说的“马耕”指的就是用这种马耕田,三五匹一字排开拖着巨犁,不比拖拉机差劲,英国工业革命之前好像养了上百万匹这种马,这才打下了足够支持人口暴发,能有多余人口进行工业生产的粮食基础——这种马力气是真的大,哪怕一匹马就能在拔河比赛中轻松战胜十几个壮汉,或是能拖着三四吨的重物硬走。

马力里面的“马”,好像就是指的它,就是速度有点问题,这马跑不快。

当然,雾原秋也不敢肯定,毕竟他又不是马匹专家,能大概猜一猜就是极限了,上面的数据记没记对都不敢肯定。

丽华则眨着那对没有被知识污染过的纯净大眼睛,也开始犹豫了。她虽然生在畜牧世家,家里从牛马到鸡鸭都养,但她从来只是跑来看、跑来玩,就管这马叫黄金,是什么品种她真不知道。

她犹豫了一会儿,掏出了手机,掉头打了个电话,小声说了几句话才转过头来,骄傲道:“对,黄金就是英国的夏尔马,血统很纯正,和它相当的也就两千多匹,很值钱!”接着她不敢多聊这话题了,她也就问出了一个名字,生怕雾原秋等人再追问细节,又连忙道,“可以进去看哦,黄金性格很好,从没伤过人。”

说完她当先笨笨地翻过了围栏,伸手摸着黄金,紧接着又向马后面一瞧,伸手又拖过来一头白色的小毛驴,热情介绍道:“这是白银,黄金的好朋友,它们住在一起。”

有她做榜样,早有按捺不住的美佐和小花梨也想进去了,满是期待的望着雾原秋,而雾原秋仔细瞧了瞧黄金,再瞧了瞧那头白色小毛驴,又回忆一下纪录片,觉得好像该没危险,直接一手一个,把她们也拎进了围栏——被英国佬代代选种,暴脾气的货色早就淘汰了,该留不下基因。

这离得近了,美佐仰头望着这巨型马,如同仰望一座高山,直接惊成了小蛤蟆,小嘴都闭不上了,感觉今天真是开了眼界,而小花梨则在研究黄金白色又巨大的蹄子,感觉比自己脑袋都大。

她惊叹道:“真的好厉害!好厉害的大马!”

三知代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进来了,伸手轻拍着马肩膀,转头向丽华问道:“我能骑骑试试吗?”

她没怎么骑过马,这年头用不着骑马打仗了,但这马这么壮实,确实让她感兴趣起来,但丽华和她关系一般,觉得她是硬搅和进来的拖油瓶,不拿她当朋友看,直接傲慢道:“不行,黄金是高贵的名马,从没被人骑过。”

三知代眉头微皱,但她表面上从来很有礼貌,没再说什么,只是继续轻轻抚摸这匹马,但雾原秋可是知道她的本性的,生怕她夜里来就把这马弄走了,连忙在旁边说道:“夏尔马不能骑,它的背太宽了,除非你打算在上面劈叉,不然根本骑不了。”

“不能骑吗?”三个声音同时响起,除了三知代就连美佐和小花梨都有些失望。

“好像确实不能骑,这种马也没有被人骑的习惯。”雾原秋回忆着纪录片的内容,觉得这点倒能肯定,毕竟这马壮过头了。

原来只是观赏用的玩物,三知代马上没兴趣了,目光开始巡视烂泥草场,径自去一边溜达了,而丽华瞧了瞧失望的美佐和小花梨,轻轻哼一声,边掏电话边说道:“你们可以喂它,喂它可好玩了,你们等等,我让他们送胡萝卜过来。”

“谢谢丽华姐姐!”美佐和小花梨又高兴了,感觉喂喂马也挺好玩的,毕竟是两个小孩子,有的玩就很开心。

很快,两大桶胡萝卜就被送来了,美佐和小花梨两个小孩子马上喂起了黄金,还小声和它说话,丽华则一脸矜持地在旁边看着,小脸上全是志得意满,根本不动手——她是不会干喂马这种粗活的,哪怕这马算她的宠物,她也不喂。

雾原秋则在给千岁递胡萝卜,比起巨大的夏尔马,千岁明显更喜欢那头白色的小毛驴,这会儿她正兴致勃勃地喂驴,听着小毛驴“咔咔”咬胡萝卜,摸着它的白毛,还小声道:“慢慢吃哦,有很多。”

接着她又转头对雾原秋小声赞叹道:“真没想到大马和小毛驴竟能成为朋友……阿齁,你说它们会不会是情侣?”

这白色的小毛驴也是瘦瘦小小可可爱爱,她觉得有些像自己,那雾原秋自然可以对比那头超级壮的夏尔马,所以她觉得这对“金银组合”极有可能是情侣,但雾原秋却不敢这么想……

要黄金和白银真是情侣,就它们的体型而言,白银会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