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服侍(1 / 1)

爹地的教导,明夕一直铭记于心,可惜她还是不够听话,从小就不喜欢学武。

爹地身手那么高强,明夕却只学会了几招防狼术,如果当初能够听话一点,把身手练好一些,也许现在就不会落到这个下场了。

尊王眯着眼,沉默了几秒,终于松开了她。

没有了束缚,明夕快速从床上爬下来,站在地毯上,轻轻吁了一口气,小心翼翼的问:“你,不准备出去吗?我想休息。”

“这是我的房间。”尊王淡淡的瞥了她一眼,高高在上的命令,“给我脱衣服,侍候我沐浴。”

“什么?”明夕睁大眼睛,她以为他放过了自己,没想到,尊王是因为有别的要求。

“我说过的话,不会再重复。你最好乖乖听话,因为我心情不悦的时候,很难保证不会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情。”尊王端端正正的站在床边,双臂微展,等待她过来给他脱衣服。

明夕咬着下唇,在心里将他咒骂了一千遍,用力吸了一口气,乖乖走过去,踮起脚尖,替他卸下黑色的风衣。

尊王的个子真高,估计有一米八八,让一米六八的她踮起脚尖,替他解领口的扣子都感觉有些吃力。

他的衣服全是黑色,质地上等,款式复古而唯美,衬衣的边角上还有褛空的奇异花纹。

从外到里,所有的衣服都没有品牌和码数标签,明夕可以断定,这些全是独家量身定做。

不得不说,他修长挺拨的身躯,配上这样的服饰,的确唯美得不可思议。

可明夕也不是没见过帅哥的人,从小到大,她身边的男人,全都帅得人神共怒,身材也都好的出奇,包括她那四十多岁的爹地和干爸,加起来都快一百岁,可到现在还是迷倒无数美女的超级美男。

更不用说她那几个年轻有为、青梅竹马的干哥哥了。

所以,明夕对美男已经是免疫了,在心里感叹了几句之后,渐渐淡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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