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有朋光临
汗,沿着脸颊流淌,在下巴汇成汗珠。天气反常的热,让丁文冒汗如淋。
桑木兰抽出纸巾,为他轻擦一把,“这么热的天也不戴上斗笠?”
丁母和丁父住进了桑木兰的宿舍,丁母透过窗户看到俩人其情融融,笑上眼角,“你看儿子真有你当年的傻样。”
傻么?当年还是有名的知识份子呢。若不是来南方,还真碰不上大梅。丁父打量着妻子,她眼角也了皱纹,这都三十多年过去了,“要不,咱们也去过一下二人世界?”
“愣没正经的。”丁母啐道,“这木兰也算咱家的童养媳了。看,她对咱家的儿子可是一心一意,就是她父亲有点赖。”
“怕啥呢?他一心想找个大靠山,这六个女儿一个比一个找得精,结果怎么样?人呐,是缘份!”
丁文折下一朵荷花给了桑木兰,“我叫小良子将池塘边的杂草除光,估计不会藏什么虫子。”
桑木兰吃了蜜一样甜笑,“木头人”这种细致让她有了幸福感,一步一趋跟着丁文步向厨房。
呀......真羡慕!桑木杼双眼泛星星发出感叹。林雪芹倚在床头笑说,你这丫头发春了。
周围几盏的“电灯泡”将俩人照得透亮,丁文和桑木兰却懵然不知。
剥莲藕,因凑来几人并未见快,反而说说笑笑慢了手头的活。做为唯一的男士,丁文被母亲赶出了厨房,在丁母的观念中,男人不能窝在厨房里,应该多出去走走、看看。
那两鱼箱的青苔,除了章守志带了一些走,这两天因下雨都快潮坏了,昨天就被大舅妈做主分了左邻右舍的,结果村子里一大半的人都吃上了这东西。于是,丁文就留心,下次可不能这样浪费资源。
这时出去走走,丁文想到了山背面那边去,除些岩蛎回来。
去那个地方,当然想带上嘟嘟。小家伙估计闷坏了,否则象母鸡孵蛋一样,总趴着葡萄架上也不是一回事。
带上了嘟嘟,从桑春家搜罗出锈迹斑斑的蛎锄,到了背面崖下。
今日是潮水降了有点低,露出岩石部分更多。嘟嘟迫不及待地去寻小蟹玩,却不敢离丁文太远,时不时望向丁文。
岩蛎,长在临海水的岩石上,一大片都是。
蛎锄是螺纹钢筋打成的,一头被敲打成扁状。丁文挥动着蛎锄,刮着石面刷刷作响。因为没人来采,很快采了一堆带着蛎内的贝壳,看着成果不俗,丁文更干劲十足,装了两鱼箱满满的。
丫,怎么将这茬给忘了。酥螺是长在海泥中,而苦螺和甜螺则附在岩缝中。随意寻一个岩缝,凑上一看。哇,这螺大呀,有大姆指头那般大。
本来有铁线最好的,一端弯曲成钩,将附在缝壁上的螺勾出,捡大放小的。外壳圆溜溜的,是甜螺;外壳呈棱体的,是苦螺。听说螺肉有点凉,有的人吃不习惯,习惯会闹肚子疼。
岩缝宽或浅的地方,用手伸进去抓出来就行,如果手无法伸到的地方,就用蛎锄的扁端勾出。丁文就这样扫荡了一小片岩石,一个鱼箱又被装满了,还哼哼地说,“怪不得那么多人喜欢垄断资源,简直是事半功倍啊。”
当然青苔仍要搂些回去,这次可不能太夸张了,捡在海水随波涛起伏的青苔,手一搂就一大把。
这地方海水肥,青苔才会很得这样旺盛。是不是待寒露一到,也殖些岩菜。
岩菜是海苔中的一种,不同的是长在岩石上,但品质和口感却不可同日而语。岩菜如青苔一样细如发丝,比青苔不知嫩多少倍,特别是头水货,在市场是有价无货,海苔中的极品。
吃过海苔的人都知道,头水货重在口感,真正有口味的是在二、三水货。所谓的一水的叫法,海苔挂在绳上第一次长长了以后,用剪刀剪到菜头,这叫第一水菜。然后在海水中养长后,第二次再剪菜,称二水菜。一般六水菜以后,成色就差了很多。
但岩菜绝对是是海苔中精品,它没有象养海苔那样容易,最多只能除三次。因为养殖岩菜的工艺要比海苔复杂多了,丁文没有做过却听说过,姑且买些菜苗一试也好。
望着碧绿泛波的大海,它简直蕴藏着无穷无尽的宝藏,单这片无人光顾的近海区域,就有让自己兴奋的东西。
夕阳西斜,因光线被山挡住了,所以这地方光线更昏暗了些。海潮已经卷起,带来了一阵阵咸咸的海风,吹在身上粘乎乎,却有冰凉的感觉。
该回去了。
“嘟嘟回家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