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让沈弘文从物业借来一台切割机,利用这台切割机,将鱼缸最顶部慢慢切割,五分钟后,一块巨大的玻璃瞬间就从这鱼缸的顶端剥落,而我也在第一时间,利用客厅的椅子,直接就翻入了这鱼缸之内。
当然,我进去的时候已经穿上了鞋套和塑胶手套,毕竟这里是案发现场,每一样东西,都可能成为破案的关键。
也有人可能会说,我进去之后直接让沈弘文切割了鱼缸,这难道不算是破坏现场么,对于这个问题,我无法解答,因为这的确是破坏案发现场,但我要做的,就是从这鱼缸内部找到有关于我推测的线索,而且我面前还有两名公安机关的人,我是得到了他们的首肯才会这么去做的。
那个法医将自己的工具箱打开,随后从里面掏出了两把蓝光手电筒递并将其中一把递给了我,我点头示意后,就用这把手电筒在鱼缸的内测一厘米一厘米的探照。
玻璃最易染上指纹,如果运气好的话,我们能借助这蓝光手电筒内的不同波段,拓取在这玻璃钢内的所有指纹。
可十分钟过去了,不管是这玻璃缸的外侧还是我勘察的内侧,愣是没有发现任何指纹,但我却在用蓝光手电筒扫射的时候,发现在这个玻璃缸的左侧角内,有几粒灰色粉末状物体。
玻璃缸不是贴合墙壁的,它距离墙壁还有两到三米的缝隙,让我意外的是,这玻璃缸里面没有任何水渍,可这条缝隙,却是潮湿无比。
我起身看了一眼这玻璃缸周围,发现了一个黑色的氧气泵,我想这玻璃缸在这之前,应该是养殖水生物的吧。
“看来啊,今天是没有任何收获咯,一个指纹都没发现,得了回吧,我看你这回怎么跟孟队交代。”沈弘文站在玻璃缸的前面,伸了个懒腰,无奈的说道。
不,这个玻璃缸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玻璃缸是干的,可旁边的那一条缝隙,怎么会这么潮湿?一般情况下,我们养殖水生物,都不会让水没过鱼缸的三分之二,所以就算是鱼缸的附近,都不可能会显的那么潮湿,更何况我刚刚查看了一下这条缝隙里面的情况,缝隙上方三厘米几乎都被侵湿,而且墙面上还有溅射状水渍,这应该是人为的。
还有,保洁阿姨说过,她每个礼拜都会来这里打扫一次,二楼是卧室,就算为了贪图便利,偶尔漏掉不会有人去住的客房,但这里可是大厅,那么大的鱼缸,说明主人很爱养水生物,所以保洁阿姨应该会侧重打扫这面鱼缸才对,旁边的氧气泵还插着电源,如果我是这屋子的主人,鱼缸里面已经没有水生物了,我干嘛还插着氧气泵?就算我再有钱,在愿意花钱,也要为我这房子的安全着想不是?
走出鱼缸,我直接就掏出了笔记本将我罗列出来的这几个问题写在了我的笔记本之上,随后就带着他们两个上了楼,来到了当时的第一案发现场,也就是二楼右转的最后一间客房之内。
警方在这客房的正中央用粉笔划出一道人体轮廓,而在这轮廓的左侧,是当时被警方移动的床铺。
“别墅的房主是那个叫刘非凡的明星嘛?”我侧头看了一眼窗户,随后问道。
沈弘文摇了摇头,说这别墅的房主是一名叫娄清的男人,不过在案发之后警方在第一时间就联系了这娄青的家人以及公司和他的朋友,没有一个人在最近这几天内见到过他的。
沈弘文还告诉我,这个娄青是个富二代,今年才二十七岁,在美国的公司才刚刚上市,平日里就是国外国内两头跑,不过和我们想的两样,他不是为了公司的业务,而是为了吃喝玩乐,听说最近还包起三线小明星来了。
我下意识的摸了摸鼻子,在我的笔记本上记下了这个叫做娄青的男人,随后转身就走到了这房间的窗户前。
警察来过之后,这里的一切都不能做为证据录入,这也是沈弘文和孟城为什么会让我再次来到这别墅的原因。
我默默地闭上了双眼,脑中更是不断的在回想着我当时来到这里的场景。
我记得我当时上楼的时候,这里的门窗是紧紧关闭着的,而现却是露出了一道缝,可能也是因为这里有些味道的原因吧,毕竟我当时看到尸体的时候,尸体的面颊处有一道并不明显的刮痕,虽说是一个小小的刮痕,但不难看出,这道刮痕的周围已经开始有些轻微的腐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