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明蒙双方的结盟,比上次的更加具体,也更深入。
除了边贸问题,双方最重要的合作自然是军事方面。
天启强调:“虽然建虏很可能先进攻察哈尔部,然后再入侵大明,但也有可能先绕道蒙古入大明劫掠一番,然后再征伐察哈尔部。”
“不管是哪一种情况出现,双方都不能坐视对方被建虏各个击破,要同心协力共抗建虏。”
对于这一点,贵英恰自然是非常赞同,因为这反而对察哈尔部更加有利。
“双方的合作只限于抵御建虏,察哈尔部不用帮大明镇压民变,大明也无需帮助察哈尔部平定内乱。当然,已经投靠建虏的蒙古部落和汉人除外。”
这一点也无可厚非,所以不是问题。
天启又谈到了之前所说的情报共享、联合侦察有关建虏的情报、甚至是策反投降建虏的汉人和蒙古人、刺杀建虏高级将官、安插奸细等等。
其实在林丹汗想来,双方能够共享有关建虏的情报,并联合侦察就已经很不错了,至于深入建虏内部去策反、刺杀、安插奸细等等,根本没想过,也觉得不太现实。
因为他知道建虏的内部管理非常严格,想要做到这些很不容易。
而且整个辽东,以及蒙古左翼几乎都被建虏控制了,要跨越这么远的距离去实施这些策略,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浪费人力物力。
不过天启还是很坚持,又不是说立即就要安排这些行动,见机行事吧,我们连努尔哈赤的女婿都策反了,又有什么不可能?
最终在天启强调以大明为主,察哈尔部只需在特殊时候提供帮助就可以了,贵英恰这才没有多说,反正这也不需要察哈尔部投入多大的力量。
最后,天启又强调了双方的责任问题,如果是明军的原因导致察哈尔部的损失,那么明国朝廷会严惩相关将官,并承担察哈尔部伤亡将士的抚恤。
同理,若是察哈尔部的原因,那么林丹汗也要向相关将官追责,并承担明军的损失。
其实,天启是更倾向于统一指挥的,但想到双方几百年来的分歧和矛盾,还缺乏这样信任的条件,所以这种想法几乎不太现实。
于是退而求其次,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来约束,免得在关键时刻互坑。
对于这一点,贵英恰是有点踌躇的,因为之前天启说起这件事情的时候,只提到了明军,没有说察哈尔部一旦有所失责,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可这样对明军就很不公平了,所以天启做了这样一个补充,也无可厚非,贵英恰也无从辩驳。
再说,在他想来,明军内部的各种争斗很激烈,出现不战而逃、作壁上观或是拥兵不前的概率要大得多,而在察哈尔部,林丹汗的命令能够更好的贯彻,没人敢轻易违抗。
所以,即便有了这样的约束,整体上对察哈尔部也是更有利。
正是有这番衡量,贵英恰也同意了。
随后,双方又商讨了一些其他细则,最终鉴定了正式的结盟条约。
这是一个相对公平的条约,而且在贵英恰看来,条约的整体内容是对察哈尔部更有利的。
他当然不会天真的认为是明国更加需要察哈尔部的原因,只能归结于中原王朝的气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