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迎夏笑笑,“我打算做红烧肉,伯母,你们喜欢吗?”
刘志梅连连点头,“喜欢喜欢,尤其是锦程那孩子最喜欢吃红烧肉,可惜我每次都做不好!”
纪迎夏抿嘴笑笑道:“我今天做的多!” 所以可以吃个够!
刘志梅愈发满意了。这姑娘不管是家务活还是人品,都没得挑。
人人都说婆媳关系难处,她却不觉得,她是个命好的,嫁给叶展华就没受过一天苦,每次和叶展华有个吵嘴的时候,公婆都是站在她这边的,用她娘家妈的话说,她是越活越回去了。她撇撇嘴,她娘家妈是个多子多孙的,她光兄弟就好几个,更别说还有三个姐妹了。这样的家庭,她又是中间的孩子,得到的疼爱能有多少。
但自从嫁了人,她就觉得自己的日子,过得简直跟神仙似得,婆媳和睦,丈夫疼爱,儿女孝顺,家庭经济也宽裕,这日子就是神仙也不换啊,虽然现在大儿子腿瘸了,但眼看着也要娶媳妇了。她就要当婆婆了,说不定马上就能抱上孙子了,她忍不住暗乐。
她没受过婆婆的苦,也希望能和媳妇处的好,当然这是她自己选的儿媳妇,她喜欢得很,自然会对她更好的,尤其对方不嫌弃她儿子,愿意嫁给她儿子,她更是感激对方。
纪迎夏松了口气,虽然她奶跟她说,叶家父母怎么怎么明事理,到底没相处过,所以心里没底,现在看到了。她觉得她可以放心了。只要不是太难缠,她都能应付,更何况叶家伯母不仅不难缠,而且看起来还很好相处。这就更让她欣喜了,她暗自苦笑,她不怕苦不怕穷,唯怕如她大伯母一流的人,即使如大伯母一流的人,也没什么,只要跟她没关系,她都可以置之不理,但如果自己的婆婆是那种人,那日子就精彩了。
再聪明再讲理的人,遇到一个胡搅蛮缠、不顾一切的亲人,你也没办法啊?
“我来给你烧火吧!”刘志梅说着就做到灶台后面拿柴点火去了。
纪迎夏笑笑,没阻止了,她也想跟着叶家伯母聊聊天,亲近亲近,“大娘,大锅小锅都烧起,我蒸点米饭!”他们家大米不多,吃米饭的时间更是少之又少,就纪迎夏来的这么长时间,她一次米饭都没吃过,今天也是借着贵客上门,解下馋。
刘志梅听这孩子刚还是一口一个伯母的,现在就喊大娘了,心里也是高兴,这说明,这孩子跟她亲近啊,“要怎么烧跟我说就是!”
纪迎夏先在小锅里倒了一些清水,先把水烧开,原主并没有做红烧肉的记忆,可她知道啊,她上辈子虽然没有做过菜,但她看厨师做过,她喜欢吃,也喜欢研究菜的做法,虽然她自己从来没做过,但很多菜的烧法,她其实知道。就说着红烧肉吧,最关键的是要把红烧肉做的肥而不腻,怎么做的肥而不腻的,首先就是要去油。
至于怎么去油,这很简单,待到水烧开了,把切好的肉,倒进锅里,一会儿后,拿个大针,一下一下的把针刺在那肥肉上,这样那肥肉里的油自然而然就流出来了。这样做出来的红烧肉就没有那么腻了。
刘志梅边烧锅边看着纪迎夏做饭,那心里是一百个满意啊,这姑娘手艺不错啊,那红烧肉烧的红亮亮的,看着就有食欲。
纪迎夏做完红烧肉又开始炖鸡,炖完鸡,又炒了个麻辣兔丁,然后又准备了几个蔬菜,也算不错了。纪迎夏怕不够吃的,每盘子都做的很多,足够他们吃的。因为她知道,她爷奶肯定会喊大伯大堂哥他们过来陪酒的,所以这菜就更不能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