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天的饭局,唐小囡去参加了,是在一家高档的海鲜餐厅,饭局是在中午,唐小囡一个人去的,意外的是,唐爱玲也在。
不过想到这姑娘对孙嘉兴的痴迷,出现在这里也不意外了。
“你不上班?”唐小囡故意问,眼神调侃。
唐爱玲红了脸,很快就平静了,大大方方道:“我在外面办案,时间灵活变动。”
她已经去刑侦科上班了,唐来金本来还想走动关系,把她安排到文职,但唐爱玲不愿意,主动要求去刑侦科,跟了名老刑警,天天在外面跑,养了一个冬天捂白了的皮肤,就这几天工夫晒黑了,不过唐爱玲浓眉大眼,个子又高,还英姿飒爽的,小麦色的皮肤更适合她,看着就健康有朝气。
“爱玲真厉害,女孩子搞刑侦太难得了。”钱彩霞笑着说,不吝夸奖。
她旁边坐着的是孙嘉兴,一直没吭声,闻言朝唐爱玲看了眼,不过很快就收回了视线,低头喝茶。
“这孩子打小的想法就稀奇古怪的很,自家的公司不管,偏偏要去当刑警,天天和死人打交道,以后找对象都难。”
杨丽娟忍不住吐槽,她都快愁死了,大女儿要是有小女儿一半贴心懂事,她能多活十年。
“妈,女人又不是一定要嫁人才能证明自己,我喜欢破案,再说死人怎么了,死人比活人可爱多了。”
唐爱玲没好气地怼了句,自打她上了公安大学后,她妈每次看到她就要碎碎念,说她以后会嫁不出去,哼,她干嘛一定要嫁人,她和明珠都说好了,这辈子如果没遇上让她们心甘情愿生孩子的男人,她们宁可打一辈子光棍。
不是她们瞧不上男人,实在是现在好多男人进了娘们叽叽的,打架没她厉害,工作也没她能干,长得也就那样,有啥能吸引她的?
杨丽娟气得使劲灌了一大杯茶,要不是有外人在,她肯定要和女儿吵起来,钱彩霞笑着劝道:“年轻人现在有自己的想法,和我们以前不一样的,爱玲模样俊,又有好工作,还有这么好的家世,怎么可能找不到好对象,你们到时候肯定要挑花眼的。”
“借你吉言了。”
杨丽娟心里舒服了些,但想到唐爱玲的工作性质,那么危险,她心里就烦的很,不过想到另一个叶明珠,她心里又舒服了。
叶明珠本来考上了医科大学,学医也蛮好的,苏婉柔松了口气,以为女儿想明白了,然后这姑娘第二学年就自个偷偷摸摸地转去法医专业了。
还说以后要和唐爱玲一块双诛合璧,百分百破案。
苏婉柔听到这个消息,气得哭了半天,还给她打电话诉苦,杨丽娟嘴上是安慰对方,可心里其实是有些想笑的。
总算不是她一个人愁了。
孙嘉兴的性格和舞台上的魅力四射截然相反,他不爱说话,而且也不会活跃气氛,唐小囡进了包厢后,他一句话都没说,唯一的一次敬酒,还是钱彩霞让他敬的,干巴巴地说了句谢谢,然后一古脑喝了杯酒,之后又没声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