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本是计划了歌曲的,但是现在要是合唱的话,那就选冬哥最擅长的吧。我唱什么歌都无所谓。”
我唱什么歌都无所谓,这句话,再一次,把众人都给惊呆了。
这话简直就是太猖狂了。要知道,大千世界,迄今为止诞生的音乐,多的数不胜数。就算是站在音乐界金字塔最顶端的人,也都不一定有胆量敢说这种话。
猖狂!实在是太猖狂了!
当然,秦朗是真的有把握,才说这句话的。
他倒不是说自己有多厉害,他唱歌是真的很烂,烂到了极点。
可是,他能够用战力气劲,来改变嗓音,让自己模仿的比原唱还要好。
“冬哥,要不,你就露两嗓子吧。”
鼓手妹子忍不住的朝庞冬麦递了个眼色。能够得到和秦朗在一起合唱的机会,在这个网络发达的时代,那就相当于,得到了一个一步登天的机会。
就算不是一步登天,至少以后,他们说不定也能在娱乐圈里混一下,捞一些养老金。
大家现在年纪都不小了,要是不趁现在再挣一笔,那以后老了,连去菜市场卖白菜都不可能了。
“没关系的,冬哥,你试试看,要是你唱的不错,我们也可以一起演出。”
同伴的规劝,加上秦朗的同意,庞冬麦也就不再说什么,毕竟,在他心里,也同样有着一个明星梦,不然的话,他也就不会到这个年纪,还在演唱。
“好!既然这样,那我就上去唱一下,要是唱的不好,秦朗你多包涵一点。”
“去吧,不用带着任何的负担,只要唱出自己的真心就好。”
“嗯。”
庞冬麦走上去以后,拿起话筒,鼓手妹子很贴心的给他切换好背景音乐。
在众人的注视之下,庞冬麦闭上眼睛,润了润嗓子,当他再度睁开眼睛的时候,那平凡的双眼,却爆发出一股极其不平凡的气势。
那是庞冬麦,这么多年,在内心里,一遍遍的做梦,一遍遍的积累,所形成的一种歌唱者的气势。
随着伴奏点切入,庞冬麦,终于开口了,他唱的,是《老男孩》。
“那是我日夜思念的人啊,到底我该如何表达,她会接受我吗?...。”
开头第一句,就连秦朗这个音痴,都有一种惊艳的感觉。
他是用战力气劲调整自己的嗓子来唱,他能够做到,每一个音,都丝毫不差,但是他唱歌没有什么灵魂。
庞冬麦不一样,他唱的歌,有自己的灵魂,有自己的感悟。
也许他唱的没有秦朗的音准,但是,他唱的,也能让人感动。
当他歌唱结束的一刹那,所有人,包括庞冬麦在内,都一脸紧张的看着秦朗,而秦朗,则是用一阵掌声,给了他们最好的答案。
这一刻,能够看到,庞冬麦的那一双眼睛,甚至都泛起了一层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