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三章 把刘备卖个好价钱(1 / 2)

林朝想了想,还是决定暂时不要去招惹这位陈家娘子。反正她们姐弟是来投奔自己的,养在家里也不会招人闲话。

至于陈叔至,林朝准备让林夕去跟他接触一下,看看他到底是不是历史上的那位白毦兵统领。如果是,那就先召进校事府历练两年再说。

林朝现在所有的心思,全都放在明天即将登门拜访的糜竺身上。

其实糜竺这家伙也是个有意思的人,在原本的历史上,他从未领兵,却在刘备危难之时患难与共,并且散尽家财为刘备募集兵马。

当然刘备得势后也没亏待他,无论官职还是爵位,糜竺在整个季汉都是最顶端的。

在投资这一块,整个汉末没有比糜竺更成功的了。

可惜糜芳行事太下作,导致关羽败亡。饶是如此,刘备也没有怪罪糜竺,对他依旧礼遇如初,只是糜竺自己心里受不了,没过多久就羞愧而死。

嗯,一句话总结,这是个要脸的人。

要脸的人好啊!

林朝就是喜欢跟要脸的人打交道,一个要脸的人最大的好处,就是不会干出什么下作的事。

当然,也比较好骗就是了。

至于他那个坑爹的弟弟,要么不给权力,要么找个机会处理掉算了。

现如今刘备麾下猛将如云,怎么也轮不到糜芳出头。

至于他那妹妹糜氏……

他糜竺若愿意多出些嫁妆,刘备也不是不能娶,只是肯定不能当正妻就是了。

额,糜氏现在好像还很小。

不过说起来,也是时候给刘备找个老婆了。

身为一方诸侯,若没有子嗣,如何能稳定人心。

说到找老婆,林朝又想起了后院的陈氏姐弟……

一旦旁边没人的时候,林朝的思维就无比发散,很快能将两件毫不相干的事情联系到一起,然后把自己折磨得头昏脑涨。

“算了,不想这些了……先去睡一觉再说。”

一场家宴下来,林朝也喝了不少酒,虽然没醉,但也有些许困意,便向后院走去。

可刚刚进到后院来,林朝就又迟疑了起来。

三个女人都在,那自己应该去谁房里睡觉呢?

虽然荀采是正妻,但王鸢那丫头越来越诱人了。

虽然王鸢很诱人,但甄姜一副呆萌的样子,不去欺负一下实在太可惜了。

虽然甄姜很呆萌,但陈家娘子……

林朝思虑再三,最终还是选择了书房。

……

第二日,上午。

糜竺把自己整理的一丝不苟,特地选了一身看上去颇为清雅的衣裳,最后又对着铜镜,将冠冕束得端端正正,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

饶是如此,马车行至林朝府门前的时候,他心里还是有些忐忑不安,像极了后世应届生面试求职时候的情景。

虽然富甲天下,但在仕途方面,糜竺是个十足的新人。

而面试他的人,可是上至天子,下到公卿百官都能谈笑风生的林朝,林子初。

相比于他的郑重,林朝可以说是颇为随意,甚至出门迎接的时候,整个人都像是没睡醒一样,身上裹着和被子差不多厚的袍服。

这该死的天气,怎么突然间就变得这么冷!

昨天又下了一场大雪,此刻天晴之后气温骤降,林朝望着房檐边上手指粗细的冰柱,心中吐槽道。

他这身打扮,着实差点闪瞎了糜竺的眼睛。

没想到这林子初,居然是如此不修边幅之人!

在他的脑补中,刘备麾下的第一重谋,应当是那种风度翩翩,谈笑间便可判决天下大势的伟丈夫。再者糜竺听闻林朝也曾随军出征,并且战果连连,就算身材魁梧,孔武有力也不足为奇。

可万万没想到,居然是个瘦弱书生。

果然人不可貌相!

糜竺心中感叹一声,摆手便拜道“朐县糜子仲,拜见林侯!”

林朝身上有着诸多头衔,而且每个人对他的称呼,也不尽相同。

军中将士喊他为监军,外人喊他先生,文官书吏喊他长史,但其实他身上最值钱的,还是安喜亭侯这个爵位。

“子仲不必多礼,外面天冷,你我入内相谈!”

林朝挥了挥手,示意糜竺跟自己进屋再说。

若放在平时,林朝肯定不会这么随意,得按照规矩好好得跟糜竺客套一番。但眼下他实在冻得快扛不住了,也没了客套的心思。

至于糜竺身后那一大车礼物,以及赶车的家仆,林朝直接派福叔去接待了。

进了房中,林朝命人点起炭火,这才感觉好受了一些,遂将外衣脱掉,端着茶水向糜竺笑道“让子仲见笑了,某自幼体弱,今日的天又着实有些冷,慢待了子仲,还请见谅。”

糜竺赶紧也举起了茶杯“林侯说笑了,徐州大小事务皆决于林侯,自该好生保重身体,为国尽忠。”

两杯热茶下肚,林朝与糜竺客套了半天,终于说到了正题上。

“久闻糜氏乃天下豪商,子仲更是精于商途,不知今日到访,所谓何事?”

糜竺并不比甄氏兄弟,林朝纵然想用他,也要他自己先表现出足够的诚意。

换句话说,是他糜子仲主动投奔的刘备,而不是刘备招揽的他。

本来历史上,糜竺之所以能身居高位,也是在危难之中帮了刘备一把。论贡献与才能,他并不出众。

对于林朝的战略规划来说,糜竺更是可有可无。

唯一能让林朝眼馋的,还是他那近万名宾客家仆,以及十亿的身家。

至少就现在来说,这两样还是非常重要的。

至于如何让糜竺自己贡献出来,估计还得把刘备卖出去,才能换来这笔巨资。

见林朝问到了最关键的问题上,糜竺也不敢敷衍,满脸郑重地拱手道“林侯,某久闻玄德公仁义之名,特来投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