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友全这浑货,平时跟谁都瞎咧咧,但实际上对村里的长辈还是挺老实的,该叫人叫人,毕竟是人跟前长大的,也不可能有多不礼貌。
林晨把涮好的鸭肠捞了上来,放在马友全的碗里,然后又道“先吃,再烫点素菜,我跟你说,你别看是素的,那味道一点不比肉差。”
马友全下意识的吃了一口,鸭肠入口,先是Q弹的口感,然后便是浓郁特殊的鸭肠香,还有汤底馥郁的香气和蘸料香味,几种美妙的味道混合在一起,果然和大海说的一样,差点没让马友全把舌头吞下去。
狼吞虎咽的把鸭肠吃完,林晨又给夹了一些其他的素菜,马友全也缓过劲来了,疑惑道“林晨……这人,你怎么抓住的?”
林晨一边烫菜,一边笑道“你说外面那两个啊!简单啊!这两货运气不好,碰上我朋友了!”说着看了眼坐在一旁吃火锅的军刀。
军刀耸了耸肩,林晨继续道“事情是……这样的!”
风雪中,马跃和小黄毛耳号浑身都是热的,两人已经看到了未来挥霍金钱,纸醉金迷的生活了。
两人紧了紧手中的斧头,都说五本买卖,其实这话说的不对,自己手里的斧头就不是成本?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不能歧视我们搞勒索的嘛!
“哥,他们真能给一亿啊!?”小黄毛二号感觉自己在流口水,一亿,那是多少钱,堆在一起怕不是有谷堆那么高了。
马跃当然不确定林晨是不是能给一亿,但他确定林晨家钱肯定不少,绝对比上次杀的那个破流浪汉有钱的多。
马跃杀过人,同样是跟这两个小黄毛一起,在城里混不下去了,又觉得回家丢人,会被人看不起,三个人就动了歹心。
他们在城里游荡,寻找合适的下手目标,可是城里人太精了,一个个进门就锁门,出门就开车,好不容易挑中个女的吧!一群舔狗在后面伺候着,比特么刺杀皇帝都难。
哥三找了好几天,楞是一个能下手的目标都没有,但是杀心已经动了,那就由不得再退缩,俗话说宝剑出鞘笔见血,不见血不回!
哥仨平日里没其他爱好,就是有也消费不起,但武侠小说可没少看,这种情况见不到血,那是要妨主的。
一来是因为迷信,二来是为了练练手,就算这次挣不到钱,那也不能完全没有收获吧?三个畜生就把目标瞄准了街上真正没人管没人问的存在,流浪汉!
动手前,三个人准备了麻袋,铁棍,踩好了地点,然后在半夜下手,一个桥洞底下,三个人将独居的流浪汉用麻袋套住,然后活生生打死了。
事发后,三个人在当地留了一段时间,因为几人下手的目标完全是随即的,又足够狠辣果断,所以当地并没有能够排查到三人,这让三人的信心爆棚,然后就赶上过年,三人决定先回家过年,虽然和家里关系都不是太和睦,但马上自己就要挣大钱过好日子了,当是好聚好散,没想到回到家第一件事,居然就发现了一个最合适的目标。
想到这里,马跃的眼都红了,好日子……我马跃来了!等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