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三炮做成了一笔生意,不但拿到了丰厚的提成,同时还另外赚了十万美金,这对他来说,完全就是意外之财啊。
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
对于他来说,这一辈子只有两个追求,一是女人,二是金钱。
其实,他和许多男人一样,这两样,不正是很多男人穷其一辈子所追求的吗?
赚了钱,他的心情大好,自然要庆祝一下。
他给了伙计一万美金,算是奖励。
后者算是他的心腹,钱可以赚,但人还得养,他不是那种一人吃饱饭让兄弟饿肚子的人。
当然,还是为了钱。
这种事情,原本就是违规的,老板要是知道了,他会很麻烦,所以,必须把伙计给收买了。
他一直都是这样做的,有好处,必定要分一些出去,这也是他引以为傲的地方。
这些年,他也一直干得顺水顺风,颇得老板的赏识。
老板这次说了,等明年,计划把他派到更大的地方去负责更多的生意,到时候,他赚的钱会更多。
从码头回来,他在车上隐隐听到了枪响。
在他看来,文华已经死定了。
这批货,算是送给金龙帮做人情了,至于文华这些人,是额外附送的礼物。
死无对证的事情,他不怕人怀疑。
再说,这种破坏行规的事情,一般人也绝对不会怀疑到他的头上。
回去之后,他第一时间来到镇上的一家夜店。
小镇不大,贫富差距巨大,但该有的娱乐设施还是有的。
这里就是一个江湖,小镇藏龙卧虎,三教九流,鱼目混杂,其实这样的地方,夜店的生意必须很好。
夜店的老板做这种生意许多年了,人下养了一批人,从各个地方买来一些年轻漂亮的女子为他赚钱。
而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来自缅甸本地。
当地很穷,许多穷人家的女子,不得不出来赚钱,而做种皮肉生意,赚钱最快最多。
老板算是很有本事的一个人,他总是能挑到一些特别优秀的女子,且并不全部派出去挣钱,什么人,配什么货,他深谙经商之道。他总是养那么几个当成镇店之宝,加以培训,甚至会送到国外接受一些更高级的训练,回来之后,就身价暴涨。
小镇的穷人很多,可真正来这里享乐的人,多是把命系在挂腰带上的那种,他们为了钱杀人,自然也有钱,因为不知道明天会不会死去,于是又及时行乐。
于是,老板就赚翻了。
扯远了。
冯三炮不是亡命之徒,但他却就好这一口。
他也有钱,所以,他是这家夜店的贵宾。
今晚,老板给他安排了一位十七岁的女子,会说普通话,也会说英语,还会说本地方言。
不过,她并非本地人,而是来自欧洲的大洋马。
身材火爆高挑,冯三炮和她玩得很嗨。
从晚上的十点多,一直晚到半夜的三点,他吃了药,很尽兴。
战斗结束,他搂着这洋妞正舒服的睡觉呢,脸上还带着猥琐而又满足的笑容。
可这个时候,他的手机却突然响了。
第一次,他没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