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将那天在江城买的粗糙的本子拿出来,然后拿出一支鹅毛笔,那是她昨天找二诚哥的时候顺便问他哪里有粗的鹅毛杆,她想要一些,毕竟沈父的房间还放了些墨,她可以用墨写字,这样比那学不会的毛笔写字要快多了。
二诚哥虽然不知道她要这鹅毛杆做什么,但是刚好他家也养了两只鹅,弄了三根给陈苏。
沾了墨水,陈苏开始在本子上写字。
她将这些银两开始计划一番,她是个小财迷,从小就是,所以现代的她小金库可厉害了,当然,都是她奋斗得来的,小时候那会,放了假,她就会去舅舅的店铺帮忙,然后舅舅就给她点酬劳,长大了些,她偶尔会去舅舅店铺帮忙,有时候有好的活她都接,上大学可没少干兼职赚多点钱装在小金库。
在陈苏的认知里,这世界上最靠谱就是自己有钱,有钱了想去哪里都容易了,也不用靠谁,所以她刚毕业在经验之上,就很好的找到了好的工作。
如今,来到这里,虽然起步艰难点,但她觉得这都不是问题,只要自己有口气在,还有什么是不能翻身的?
山里的银耳可能只有这一次,毕竟木头放久了没有水分滋润的话,它是会慢慢变了菌种,长其他菌类出来的,秋季雨水不多,她也不能一直依靠。
不过也有一千二百两,对于贫困了一辈子的农民来说,这就是天文数字,借着这钱势,她想翻本再翻本,做个小土豪。
心里头想着,陈苏在本子写写停停。
她算计着这钱,之前用了十几两,然后剩下的,要拿一部分给自己置办点铺子什么的,可是转念想想,又觉得这不可行。
要知道,这镇上都是寸土寸金的地方,那些铺子也不会有太小一辆平方给你用的,而且如果去了镇上,这么远就不会经常回来这里住。
想想这还要住人,面积小的铺子少说的都要几百两,这一下子去了那么多钱惹人疑心是小,自己没点钱防身可不行。
而且沈衍的病还没治好,她还离不开这村子。
最主要的,其实陈苏不想在镇上买铺子,她看中的是江城那样的富庶之地,那种地方才是她想要住的地方,至于镇上,那只是个过度,她有手艺,能卖的起好东西,翻本很快的,大不了和酒楼合作。
当初舅舅家的点心店就是和各大酒楼合作,将自己家做出来的点心供应在各大酒楼,这些点心都是独一无二的,虽然外头卖的多,可是味道却都不一样,所以这也让舅舅家的点心店越赚越多,现在在这里,她也想这么做。
不过现在想这些还早,毕竟做生意也是有风险的,即使她信心满满还是有风险,现在当务之急是把两人身体调养好,让手里多些钱。
想到此,陈苏觉得有必要在村子里再建房子,这房子太破旧了,就算修缮也是抵不了太久,而且冬天马上要来了,这对沈衍的身子很不好。
想了想,陈苏觉得应该拿出两百两来当作这建房子的钱。
可要建什么样的房子,陈苏也没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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