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过来的人,是张冰。他是我小学时候的同学,也是邻居。那会儿脾气很相投,常常合伙跑到邻家菜地里偷番茄,去田边上偷李子。而他那时候很义气,这也是我能跟他脾气相投的原因。
倒不是说我有多义气,而是每次被那邻家大妈,或是邻家里的狗发现,我总是能跑得最快。而他等到发现自己被抓住了,就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死不承认。
我跑时,没来得及通知他。
经过他多次叮嘱要做好一个把风人的职责后,他再次被发现,而我再次不声不响溜了。藏在远处隐背的地方,等他死不承认后,大义凛然而归。
读四年级的时候的时候,因为人已经长大了的缘故,我自己也认为是长大了。觉得再做这种小偷小摸的行为,与我们的身份,是极其不相称的,也有失君子风范,不道德,是极不道德,便决定弃暗从明,要另干一番有成就的事。
而我当时显然是没这想法的,想小偷也是一份很有希望很有前途的职业。听他说,他是喜欢上了对面村子一个叫李冰的女孩子。
那个小女孩,她跟我们同班,而且长得胖胖的,一看就能知道她妈是太过丰满的那种型号,否则遗传学就不能立住脚,就得改行了。
问他看上李冰的原因,他解释是因为他们名字里都有一个“冰”。
你看嘛,千山万水,名字都一样,这就是上天注定的缘分。
他所谓的千山万水,是指他家门前的一个簸箕那么大的坑,但是终年却积有碗多些水。小孩子常在里面撒尿,又常趟进去,再走出来。而他居然能把这千山万水之巨象浓缩于一陂池之中,要是被村东头庙里的和尚听到了,一定会抓狂的。
从他口中得知,李冰说了,她是不会喜欢一个品行不好的男人,因为她爸爸不同意。所以没办法,他决定要做一件有品行的事,给她看。
这种有品行的事,却是找不到的。那时候虽然我们都认为自己已经长大,而邻家菜地里的地瓜却是一如既往的又大又甜,很诱人。终至于我们也还是一如既往的被引诱了过去。
有好几周都没法子完成这很有品行的事,因为也根本不知道什么才能算是有品行的事。这对他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俗话说,车到山前必有路,虽然不见得所有的车都能走到路上去,但你弄一辆车子反复开,也总能给压出一条路来的。鲁迅先生不就是这样说的吗?路子就是他这样给压出来的。
在想了八八六十四九九超过八十一回后,石破天惊,终于让他给想出了一个可以显露品行的事,他准备去将李冰偷出来。这回不是偷东西,改偷人了。
但我认为,这无法辨别,同样是偷,怎么可以说这是有品行的事呢?他立即对我就不满,似乎是怪我笨,恨我没能理解他的意思,慨然而有英雄落寞之感。
等到我最终承认,表示出英雄所见略同的态度时,他就已经真正英雄去了。他把计划告诉了李冰,而他认为这正是品行的所在。
后来我知道他的想法,所谓盗亦有道,他是要光明正大的去偷,而偷一旦冠上光明正大这个词就不再是偷偷摸摸的无耻行为了。
这是稍大后,从武侠小说里得来的。那些大侠也盗,但必事先送去信,通知要被盗的人家。这些盗的行为丝毫不能减弱他们的侠义之气,反而是光明磊落的表现,值得令人钦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