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宜郑重其事的看着我。突然说了句:“其实你真的很善良。”
我被这句话吓到了。
曾宜突然又转而一笑:“你就不要装样子了,我看就是天下所有人都变成了厉鬼,你也不见得就会善良。”
“你不能这样说吧,虽然我是长得很丑,但是你不能拿长相跟善良作正比,那岂不这世间没好人了?”
“好人?像倒是像。”
这什么话啊,你直接说我不是人得了。说我不是人,这话我经常听,能免疫了。反正我也不打算准备让人说我是人。这个问题很严重了。
这个问题之所以让我觉得严重,不是因为我不是人了,而是这个问题背后。说别人不是人,这个国家没有颁布法律条文作为标准,世界迄今为止,也没有见到有这方面的标准,所以很难,而且是艰难。
你想啊,你是人也好,不是人也好,总该还是单种的某种生物或是死物吧,比如人家骂你猪,你也还是身份确定唯一。现在好了,没法判定你是人,也就没法判定你不是人而从属于某一种妖物鬼怪,最后只能搞得人不人妖不妖,全新而崭新的混合物种,成人妖了。
夜晚的空气挺好的,比较白天的油腻烦闷,至少是要凉爽干净一点点。但也不见得就会好多少,毕竟五十百步,萝卜青菜都是半斤八两,你不说我缺胳膊,我也就不说你少腿,彼此相安。
“要不我请你吃烧烤吧?”
“不能喝酒!”
“你还想喝酒?还想进医院,是恋上医院,还是恋上医院的床了?”
“那你就把那钱扔了。”这句话干嘛说得那么理直气壮,视死如归啊?“那多可惜!”
等等先让我晕一会儿,晕晕就好了。拜托你一次将话说完好不好?前半句说得那么孤高自傲不谙人间世故的样子,怎么接着突然蹦出这么句大伤风雅自甘堕落的话。你要是再这样吞吞吐吐,我估计过不了今天,就会被你吓得心肌梗塞,死了先。
妈妈从小就教育我要是路上捡到了别人的东西,绝对不能自己藏着,一定要马上揣着。所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你不用难道要弄得天怒人怨啊?
当然要是捡着的不是人的东西,那也没关系,受鬼钱财,你就当是替鬼消灾了呗。替人消灾是好事吧?那不用说,替鬼消灾一样的是好事。
所以综合起来,不管是拿谁钱财,替谁消灾,都是好事。像我这种血还是热的所谓热血青年,有好事当然是要奋勇向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