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上来的越军被打得节节败退,眼看着越来越多的同伴死去,他们心生了退意。
毕竟夏朝歌不是奚明煦,他们不认识,也没必要用命去争。
但是夏朝歌却不肯放过他们,放了他们,等于害了自己和奚明煦。
厮杀声不断,惨叫声不绝于耳,奚明煦躲在山洞之内,睁眼看着夏朝歌。
这是他完全没有想到的,夏朝歌竟然会武功,而且她的这身功夫,绝对不弱于奚家军内的任何一人!
看着夏朝歌在前面挥手杀敌从容不迫,气势逼人的样子,奚明煦竟看得有些痴了。
这才是他所爱的女子,聪明,勇敢,有才,独特。
奚明煦庆幸,七岁那年,他遇到了夏朝歌。
否则,这一辈子,他可能会接受父亲的安排娶了夏婉晴。
夏朝歌一剑结果了最后一个越国士兵,此时她身上的银色铠甲已经沾满了鲜血。
她歇了一口气,这是她有史以来打过最长最累的一场架。
对手没个武功都不高,但是数量足够多,耗尽了她的体力和耐力,让她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没有亲自战过,她还不能体会以一敌百是什么概念,她如今算是懂了。
比起奚明煦,她还差一些,若是坚持下去,五十个是她的极限了。
夏朝歌用剑撑起自己的身体,缓缓的走回山洞的位置。
刚刚全力对敌,全身绷紧她还没感觉,这会儿歇下来,才发现细细密密的伤口在疼痛在发烫,那感觉犹如千万只蚂蚁噬咬一般,难受得不行。
这会儿她算是跟奚明煦同病相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