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毅没好气道:“话是这么说没错,可那风月之所进去了就得花钱,要找姑娘们谈这事儿,没有个几十上百两银子,能见到人姑娘的面吗?”
沈毅的话是有些道理的,请普通的姑娘们来给香皂做推广,的确是收效甚微的。见上一面还得花大把银子,那还不如不找呢。
想到这里,陆诚两手一摊道:“那我也没办法了,就这么着吧。少卖点儿也没事,咱们有钱赚就是了。”
“那可不成!”
沈毅立即出言否决,而后笑道:“其实也不是没办法,要不陆兄亲自走一趟,给锦云姑娘赔礼道歉一番,兴许她就同意帮忙了呢?”
“沈兄所言有理!”左国玑立马点头附和道。
见这两人一唱一和,陆诚立刻就反应了过来,心说这俩货肯定是想坑自己来着,便很干脆地摇头拒绝道:“此事不妥!既然我都得罪了锦云姑娘,再过去也是自讨没趣。再者说了,去一回万花楼少说也要上百两银子,我可没那个闲钱!”
别说是闲钱了,就是陆诚现在的全部身家,凑起来都没有五十两银子。唯一值钱的,还是那把早就送出去了的古琴。
“这点小钱算得了甚么?”
一见陆诚摇头摇手又摇脚的,死活不肯答应过去,沈毅这个财大气粗的阔少就忍不住发话了:“陆兄只管放心前往便是,不过是喝顿花酒罢了,权当是我请了!”
“那怎么成?”
陆诚闻言仍要拒绝,左国玑却插话道:“陆兄就别再犹豫了,以你的才华,只要肯放下身段去给锦云姑娘赔罪,她没理由不帮咱们的忙。”
“是这么个理儿!”
左国玑话落,便开始拽起了陆诚的衣袖。看那架势,应该是打算直接就把陆诚给拽出门去。
我的乖乖,你们这是准备送羊入虎口啊,我真是白交了你们这两个坑货朋友!
对这两个损友,陆诚当真是没话说了,心中只有一阵无奈。他何尝不知道,只要锦云答应帮忙,自己的销量绝对会翻上好几倍,搞不好还会卖断货。
只是一想到那个天生媚骨的女人,陆诚心里就一阵发虚。
自己在她面前,当真是毫无反抗之力的……呃,这当然指的不是某方面的能力,在那个领域,是没有任何一个男人会甘心认输的,陆诚也不例外。
一直以来,陆诚都觉得自己天赋异禀,战力超群,又怎么可能会让一个女人给吓倒?
之所以不愿去面对那个女人,是因为陆诚知道,对方太擅于把握男人的心思了,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之间媚态尽显。相信只要她勾勾手指头,整个开封府……不对,应该是整个天底下,就没有一个男人能拒绝得了这种诱惑。
这样的女人,陆诚称之为祸水!
说起来,陆诚的理想其实不大,只要能考上个举人或者进士,就算是出人头地了。
在这个承平年代,当个小官,挣点小钱,悠闲地过点儿小日子,便是陆诚如今最大的心愿了。
人心不足蛇吞象,太过贪心的话,只会给自己招惹来无穷无尽的麻烦。
像锦云这样的女人,本就只属于权贵阶层,世家公子们追逐的对象。单单和她见上两面,就已经让自己得罪了王朝立,陆诚实在是不愿意和她再做过多的接触。
耐不住左国玑和沈毅的劝说,陆诚最终还是决定,和这锦云再见上一回。不为别的,就为了能卖出那一百块香皂,也算是值了。
每一块香皂卖出去,就会有二两银子进入自己的口袋,一百块总共能赚二百两。
和谁过不去,都不能和钱过不去。为了这笔巨额的财富,陆诚决定——为事业献身一回!
仅此一回,下不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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