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想想也是跟他们斗气。”
“偏不要我干的事情,就偏要做。”
“在我二十三岁那年,在去找一个朋友的时候认识了个女人,当时她还是别人的女友。”
说这话时,他是看着思如的。
思如:……
抿唇,并没有接话。
杨光有些失望的收回视线,继续道,“那个女人长得白净清秀,虽然才十七岁,却已经有个一岁的儿子了。我并没挖墙脚,是她自己的选择,而我那朋友也只是玩玩而已。”
“他当时笑了笑,还祝我们幸福,百年好合。”
“我午夜梦回,终于懂了。”
“他在嘲笑我。”
杨光双拳紧握,目光里闪动着怒火,“那分明是个贱人!”
“我跟她在一起的时候就不安分,经常出去勾三搭四,为此,我们吵架打架冷战是很常有的事情。她未婚生子,我爸妈更是不同意,对那小孩就像是对只狗,吃饭从来不许上桌,端碗饭给他,连勺子都不给,小孩在我家生活了一年,基本上是用手抓饭吃的。”
“对这段感情,我的内心很复杂。”
“就像掉在屎上的钱,捡起来嫌脏,弃之又可惜,还夹杂着想要报复他们的心情。”
“后来,罗妹崽怀孕了。”
“我一直想分手来着,但突然间要当爸爸了,这种感觉……很难以置信,是血浓于水。”
“可我没钱。”
“父母各种不支持。”
“最后实在没办法,口袋里比脸还干净,连去医院检查的费用都拿不出,更别提生产了。”
“我们决定把小同卖掉。”
思如面色很冷,“这个提议是谁先说出的。”
很重要。
她的目光透着威慑。
杨光不敢直视,他侧过头,想说是他的错。
但不知为何一出口便是……
“是罗妹崽提的。”
“她怕死,肚子已经那么大了,不可能不生。”
“她想得很清楚,以后是要跟我过日子的,以前跟别人生的孩子肯定是拖累,又很恨,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眼不见心不烦,卖了算了。”
“小同又不乖,经常把衣服弄得很脏……”
杨光的声音越来越小。
思如冷笑道,“要求一个两三岁大的孩子爱干净,你们不觉得自己有点好笑吗。借口罢了。”
杨光不敢看她,“我承认,是借口,可我们当时真的养不起了。而且,我也不想给别人养儿子。”
“那家人说生不了,我想着小同过去怎么也比跟着我俩好,就送了。”
“送?”
思如嘲讽,“你这分明是卖。”
“你们有没有想过那孩子的感受,才两三岁,就被当作货物一样的卖掉,离开妈妈身边,睡醒后睁开眼是完全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有多恐惧。”
杨光侧过头,小声反驳,“他才多大,知道什么是害怕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