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这绝对是我最胆战心惊的一件事了。
太尼玛害怕了。
以前,我最多是背着一具尸体出去的,可这次却是背着俩。
以前,多少也有人知道这些事,跟我一起踏着夜色出去,可这次却只有我一个人扛着。
作为以前是经历过灵异事件的我来说,深刻地知道,很可能这两个人魂魄……不,准确地说,是金丝眼镜男的魂魄,还在。
这个李宏烨的魂魄,之前已经被珂珂的厉鬼给打死了。
照这么说来,我接下来兴许就碰到金丝眼镜男的魂魄咯?
不,希望碰不上吧。
我宁愿自我安慰说,我自己是一个无神论者,赶紧把他们的尸体给处理掉。
我原本想着,把这两具尸体,扔到高速公路旁边的水坑吧。
之前好几次,都是把尸体扔到这里的。
可是,走着走着,我忽然想到,之前就是把李宏烨给扔到这里,但是转过头,就看到王童背着他回来了啊。
所以说,不能再扔到水坑这里了,会被发现的。
虽然意识到了这点,但我还是来到了郊区水坑边。
因为,除了这个地方,我实在想不到还有其他什么地方,适合掩藏这两具尸体了。
或者,就算可以隐藏,也不如这里放心。
犹豫了好大会,我最终决定,就放在旁边吧。
这水坑旁边的土地,都是松软的,即使没有工具,也能抛出一个大坑过来。
我把尸体放在旁边,自己则趴下来,开始在这挖着。
徒手挖啊!
尼玛,幸亏最近没剪指甲,挖起来不是那么费劲。
但是,要挖一个把俩人都盖进去的坑,这可绝对不算小啊。
我挖了足足有一个多小时的模样。
其实这时候已经能把两个人都给掩藏住了,但思来想去,决定还是挖得深一点。
至少深点不会被这么发现,而且心里也舒畅一些。
就继续挖了一个小时。
差不多可以了,就把俩人连带着麻袋,直接扔了进去,又用一个小时,把它们给埋葬在了下面。
哎,这也算是给你们一个坟墓,一个安息的地方了。
我心里是这样想着,退后几步,磕了几个头,转身回去了。
回去的路上,我所用的时间,比去的时候足足多了两个小时。
按理说,来时背着两个一百多斤的东西,应该慢点的啊,可这倒反过来了,变成去的时候重了。
真正重的,是我的内心。
在这回去的路上,我思索了很多很多,关于最近半年来,我作为房东,所经历的事情。
这半年,对我实在是意义重大。
相对于以前在南方工厂干电焊时,那种辛苦劳累,此时此刻作为房东的惬意与安稳,远比当时舒爽太多了。
如果让我选择的话,我更愿意相信,作为房东是最舒服的工作,没有之一。
但是,不知为何,我总觉得这种好日子要到头了似的。
好像,当这组房客结束,我也要跟着结束了似的。
不不不,我不能这样想。
在我的出租屋里,林莉还在椅子上等着我呢。
我发现,虽然我最近变得禽兽一些了,但打心里,我还是希望找个好姑娘,度过余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