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
“大哥,我想跟你一起!”墨安云突然蹦了出来,毫不掩饰自己满腔的不舍,“你让我也加入使者团,我跟你一起去好不好?我舍不得你。”
“还有我!”墨行云也蹦了出来,一脸不满,“你居然没有把我加入使者团中,这太不应该了,难道你忘了吗?我们还要并肩作战的!我跟你一起去。”
墨苍云摇了摇头:“不许胡闹,你们必须留下,一为辅佐天云,二要在父母面前尽孝,这些年你们亏欠他们那么多,是时候尽一尽为人子女的本分了。”
这当然也是事实,所以两人立刻耷拉了脑袋,墨行云却依然不满地哼唧:“家里有三弟就够了,我完全可以跟你一起去的。皇上那边有云卫,还有如玉,若尘,不差我一个呀!你让我跟你一起去吧,这么多年我都跟你在一起,你突然要离开我,我会不习惯的。”
墨苍云挑唇勾出一抹笑,却多少有些清冷:“慢慢会习惯的,你也必须习惯。有些人注定只能是你生命中的过客,来的时候固然没有经过你的同意,走的时候也不可能带你一起。你只需要记住,在你的生命中还会出现更多的人,注定伴你一生的那个人也早晚会出现,等她出现了,记住要珍惜。”
墨行云的神情变的肃穆起来,他上前两步轻轻抱了抱墨苍云,然后就松手后退:“我会的大哥,不过你不是我生命中的过客,就算你离开,也会一直在我身边。只要曾经有你这么一个大哥,我这一生都没有什么遗憾了。”
墨苍云笑了笑:“什么叫曾经有我这么一个大哥,不管我在哪里,永远是你大哥。”
“对对,是的是的!”墨行云连连点头,笑得更加开心,“何况我跟别人不一样,我早晚还是要跟在你身边的!所以这一次的分别是为了下一次的相聚,我应该高兴才是!”
这话显然让墨安云又羡慕又好奇,忍不住上前扬起脸追问:“什么叫你早晚还是要跟在大哥身边?为什么你们一定还会相聚?你们到底背着我做了什么?快告诉我,我要知道!”
墨行云显得更加得意,仿佛那是他最宝贵的秘密一般:“你不懂,这是我和大哥之间的秘密,而且现在不能告诉你。”
墨安云越发急得抓耳挠腮:“不行,你必须告诉我!大哥你不能这么偏心,我也要知道,我也要跟在你身边……”
墨苍云只好假装没有听见,对着墨远流拱了拱手:“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大家回去吧,珍重!”
秋锦瑟对墨雪舞这个刚刚认回来的女儿也是百般不舍,万般牵挂,可她也明白墨雪舞已经嫁做人妇,不可能永远陪在她身边。何况有墨苍云在,她其实完全不用担心,抹着眼泪哭哭啼啼了半天,到底还得依依不舍地放行。
彼此道别之后,墨苍云等一行人终于上了马车。随着马车渐行渐远,墨雪舞看着窗外的景物,嘴角挑出了一抹淡淡的微笑:这次,又踏上了一段未知的旅程。不知前方等待他们的会是什么?
一路上有墨苍云等高手在,又有鬼鹰保驾护航,自然平安无事,只不过旅途劳顿是必不可少的。
对墨雪舞而言,此行最大的好处就是沿途领略了不少国家和部落、民族的风土人情,个中趣味已足以冲淡旅途的劳顿。
大约一个月后,他们终于赶到了朝龙帝国。一踏进这天朝的疆域,墨雪舞的感觉就一下子变得不同,心下不由赞叹:果然不愧是虞渊大陆的天朝,气势的确无与伦比,哪怕是街边的建筑也处处透着古朴、典雅、厚重的王者气息。
与沿途走来经过的所有国家和部落相比,这里无疑显得更热闹,随便一条街道上都是行人如织,笑语喧哗,一派繁荣昌盛的景象。单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朝龙帝国的皇帝应该是个好皇帝,否则百姓们不可能如此安居乐业。何况一路走来也听到了不少对当今天子的赞誉之词,金杯银杯不如百姓的口碑,这话说的一点都不假。
为了更好的领略天朝的风土人情,墨苍云和墨雪舞商议之后决定,让使者团在后面按照正常的速度行进,他俩人加上落月一起乔装改扮,当先而行,就当是出来旅游了。过后在约定的地点会合,共同入宫面圣。
这三人都是天下少见的俊男美女,若是就这样出去,未免太过招摇,他们干脆易容成了最普通的路人,墨雪舞更是女扮男装,遮住了惊天容颜。这般走在大街上,果然与其他人无恙,只不过一开口仍能露出外地口音罢了。
当然这无所谓,毕竟八方来贺盛会召开在即,朝龙帝国几乎到处都可以看到异国他乡的人,这三人的口音就算再奇特,也绝对不会引起旁人过多的关注。几人一路走一路玩一路吃,很快就来到了朝龙帝国的京城玉龙城。
墨雪舞对此很是撇了撇嘴:朝龙帝国是龙的铁杆粉丝吗?时时处处都得带上个龙字。
不过不得不承认,比起其他地方,玉龙城更是繁华得宛如天宫,虽然大街上处处可见的建筑并不披金戴银,流光溢彩,那种厚重的历史感和数千年沉淀下来的王者气质却是独一无二的,让人一见就忍不住生出敬慕之心。
京城的百姓并不欺生,就算从口音听出是外乡人,也很少有人拿出盛气凌人的样子来彰显自己天朝人的身份,反倒更加热情,足见其民风正派淳朴,这应该也是帝王的功劳,毕竟上行下效在任何地方都是适用的。
墨雪舞对这一点最是满意,也对那素未谋面的帝王生出了不少好感。三人捡着京城之中最有名的几条小吃街闲逛了一圈,再次都把肚子吃得圆溜溜的。胖不胖的话题在美食面前往往是最不值得一提的,哪怕等吃完了长肉了再去后悔,也要先大快朵颐再说。
墨苍云对这一点最是忧心,因为他已经发现,他家王妃属于那种怎么吃都不胖的体质,他就不行了,几顿胡吃海喝下来,体重往往就会飙升好几斤,然后得费半天功夫,大半夜爬起来练练功才能把那些脂肪消耗掉。所以往往看着爱妃不盈一握的纤纤腰肢咬牙切齿:我就不信你永远吃不胖!反正你吃胖了更好,到时候就没人来跟我抢你了!
吃饱喝足逛了一天,也有些累了,三人就找了一家客栈住了下来。这家客栈名叫仙客来,虽然也俗了点,不过让墨雪舞最忍俊不禁的是,总算不是悦来客栈了。
之所以选择这一家,是因为从外观上就能看出这家客栈在这条街上应该是属于最高档的了。重点是据说这客栈里有一位厨娘,做的煎饺是京城一绝,很多人都慕名前来,甚至连不少皇亲贵胄,甚至是皇子公主都前来品尝,这也令客栈的买卖越来越好。
对于墨苍云和墨雪舞这样的吃货来说,当然是不能错过的,虽然现在已经撑的吃不下东西了,不过在这里住一夜,明早再来一盘香喷喷的煎饺,那也是极好的。
听说前几天这擅长做煎饺的厨师回了趟老家,今天下午才刚刚赶回来,他们要是来早了,还没机会大饱口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