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寻到一家卖荷包的店,里面有荷包,但是做得很实用,装半只羊什么的不在话下,做工颇为粗糙,和贵德庄那边的手艺,无法想比。
她不禁生出了一个想法,干脆自己做一个,但是她心里有数,手艺吊儿郎当,根本就没有办法和别人相比。
没事儿,反正手里头有银子,可着劲儿的掏出了银子,买了上好的细绸布。
简洁不要紧,反正是她亲手缝的,也算是一份心意。她的针脚针线都还可以,就简简单单把荷包缝地四四方方,内侧,花了一点心思,画上了一朵玫瑰花。
实际上,什么兰花,竹子,枝枝丫丫太多,很难绣,她的水平跟不上,而玫瑰花的颜色饱满单一,这样绣起来会相对容易一些。而且,玫瑰花代表了爱情呢,寓意多好,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就这样,画了一个钟头,缝好了荷包,花了一天的时间,和府里面地绣娘请教,堪堪绣好了一朵羞答答的红玫瑰,藏在荷包内侧。
拿了荷包之后,她塞在秦穆的枕头底下,隔了一段时间,又将荷包拿出来,心里想着塞在枕头底下,是不是太太太直白了,于是又将它放在案桌上,又觉得桌上书籍太多,摆着一个荷包,好像不太协调,几番挣扎,决定拿在手里面。
想象着,秦穆一脸倦色归来,她假装不经意路过,丢在他身后,“咦?”地上谁掉了什么东西,然后秦穆就会说她鬼主意多,一定会开心。哈哈,就这么办。
秦穆在军营。
军营里面正磨刀霍霍,做好了战斗准备,有确切的消息,今晚女真可能会派先头部队来偷袭。
秦穆在擦剑,剑身寒光颤颤,映出他俊俏的眉眼,眉间,藏着一抹愁绪。
“你去。”
“将军都擦了几回剑了,肯定有心事,别打扰,等会儿再说吧。”两个传信兵悄声议论。
“说吧,什么事?”秦穆收回剑。
“方先生求见。”
“进。”
方算子脚步仍然不急不缓,但是那长脸却更长了,他拱了拱手:“将军欲亲自出战,为何?”
“先生不必多言,我并非冲动。此一战,乃出城首战,关乎士气,我方必胜。没有人说当了将军,就不能做前锋。”秦牧语气决然。
方算子看他语气坚决,不好驳了他的颜面,何况,也算尽了劝谏之职了,于是闭了嘴。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皆抱拳,应是。
入夜,平家镇,杂乱的马蹄声踏破了平静的小镇。
“咻咻!”口哨声响起,马儿集体停下,马上下来一群身强力壮的匪徒,冲到各个门前,用力踹开。
门是空的。
“不好!上当了,快走!”
四周整齐划一的脚步声,盔甲摩擦声可清晰听见,有人用胡语喊话,“投降不杀。”
“走你妈的,几个汉人,两脚羊怕什么,拼了。”一个头头模样的人举着刀,往前冲。
长箭破空而来,刚才还在说话的头头,喉咙被射穿,捂着脖子,瞪着眼睛:“秦,秦穆,回来了!”身体直直地从马上坠下。
一帮“马匪”听到秦穆二字,犹记得当年燕支剑的厉害,已经自乱了阵脚。
秦穆招手,弓箭手先上,收割一部分人头,惊扰敌军,破坏阵型。继而亲自率领骑马从两侧包抄,大获全胜。
“这一次他们吃了败仗,想必,短时间内,不会再来,兄弟们可以过一个好年了。”秦穆跨坐在马上,对身边的副官说,眉间舒展了一些。
“啾~”胜利的烟火带着尖锐的声音破空而上,“劈里啪啦”,漆黑的夜幕,绽放出来缤纷的色彩。
要过年了,家里有人在等我。
“驾”秦穆一夹马腿,黑骏马在夜色中驰骋而去,带回了一颗少年人归去的心。
他的武艺高强,燕支剑舞得密不透风,将刀光剑影挡在外面。洛简简只能看到他红色的背影,似一棵大树撑开枝丫,将风雨遮挡,将她护在身后。又像一团火,跳跃在心间,洛简简觉得心间发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