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阔的公路,以及公路上来来往往的汽车。
任何一个地球人来这里,大概只会认为是到了纽约、上海之类的国际大都市。
唯一的区别,就是这里的绿化比较好,建筑密度比较小,然后楼层比较高而已。
甚至于,连路上的行人,都和地球差不多,有穿西装打领带,有穿牛仔T恤的,甚至还有染着五颜六色头发,裤子上挂着亮晶晶的铁链的杀马特。
第二次看到神界这种情况,叶良辰心里有种想法。
神界之所以会被堕落神族打得像狗一样,恐怕就因为神王的原因吧?是什么样的神王,会把神界变成这个鬼样子?
不过对于拉克丝等人来说,神界这些高大的建筑,完全超越了她们的想像。高达数百米的高楼,还有满地的汽车,对于她们来说就是神迹,只有神界才可能拥有的东西。
在烃的带领下,一行人来到了神界管理总局的办公大楼。
顶层,海景别墅里,叶良辰再次见到了神王。
神王还是和上次见到的时候一样,金色头发,黑色过膝风衣,戴着墨镜,和黑社会的混混头子长得差不多。
“孩子们,你们终于来了,请坐请坐。”神王向叶良辰一行招呼着。
叶良辰:“……”
每次这个看起来二十几岁的家伙叫自己孩子,叶良辰就忍不住有种想揍他一顿的冲动。
而拉克丝、凯特琳等人,则是一脸好奇盯着神王:“你……就是神王?”
“怎么?我不像?”神王问道。
“是有点不像。”波比老实的点头。
“嗯,没有胡子。”阿狸补充着。
“还有,也没王冠。”
叶良辰绝倒。
难道你们判断神王的标准,就是有没有胡子,有没有王冠?
不过,除此之外,叶良辰自己好像也找不出什么可以供判断的外部标准来。
“阿米尔瑟.波兰.昆斯顿,很高兴认识你们,你们是神界的骄傲。”神王微笑道。
“骗鬼吧,你怎么可能是神王!”提莫瞪大眼睛。
大家的反应,果然和当初自己第一次来的时候一样啊。
实际上,如果不是这个混混头子向自己展示了神迹,叶良辰也不相信这家伙就是神王。
“好了,让小奴和妮妮带你们四处逛逛吧,凯恩,你留下来。”阿米尔瑟微笑着向小奴说道。
“是,父王。”小奴应了一声,向拉克丝等人招手:“走,我带你们参观一下神界。”
拉克丝等人看了看叶良辰,叶良辰微微点头。
然后,小奴就带着叶良辰的妹子团离开了阿米尔瑟的海景别墅。
话说,明明是几百层的摩天大厦楼顶,为什么会有海景别墅违和的东西?
叶良辰冒出这个想法的时候,阿米尔瑟已经在沙滩椅上躺了下来,倒了两杯酒:“凯恩,先陪我喝一杯。”
叶良辰连忙摇头。
和这混混头子喝酒?那是酒吗?
神王的酒,岂是自己能喝的?
“这是你们地球的酒。”阿米尔瑟看出叶良辰的忌惮,解释道:“是赵日天从地球带回来的,口感不错,你也尝尝。”
“地球带回来的?”叶良辰迟疑的坐下,接过酒杯喝了一口。
“噗!”
叶良辰直接喷了。
尼玛!
老白干!
赵日天给神王带回来的酒,竟然是老白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