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2章 二等公民(2 / 2)

明末称雄 木子蓝色 2046 字 2022-10-06

有了这些大量的新土地,那么大汉不但不会羊吃人,而且还能缓解土地兼并带来的严重问题。移民授田,土地置换,这些都让更多的人拥有了土地,重新握有了生产资料,这就如同是一剂稳定剂,能大大的止住现在有些浮躁的局面。

而有了大量新征服的外族人,又为如今大汉正迅速发展的工商业带来了最需要的产业工人。有了这些人,那么就没必要再迫使大量的汉人从农民转为产业工人。

正因为有了这两个条件,大汉如今才发展如此迅速,又如此安稳,没有出现太多激烈的阶级矛盾。

当然,这整个政策上,不免体现出了大汉对于外族人的那种不公平对待现象。

朝廷给汉人授田、租地,全力扶持他们,愿意外迁实边的,有各种安家费,移民贷款、补贴等,还有免费的土地授给。就算留在原籍,朝廷也还在通过对地主的限田和土地置换,收回大量的土地来租佃出售给他们,让他们也能拥有田地。

可对于那些被征服的外族人,他们却连马上取得大汉户籍都难。他们得迁离家乡,成为大汉的产业工人,或者是佃农。虽然大汉有无数新开拓的土地,但他们却得不到一亩半分。

可没有人为他们说话,在大汉的上下看来,大汉征服了他们,没有直接把他们打发奴隶就算不错了。现在到大汉做工人做佃农,不也很好吗,做工有薪水,佃田也有收成,并不会少给他们一分一厘。

甚至到了他们的第二代,接受了大汉的教育后,以后就能入大汉的籍,第三代就能入伍当兵或者为官做吏,到那时他们就是一个汉人了,并不会有什么区别了。

只是许多人都没意识到,或者少数人意识到了也不会说破的是,这些外族人迁到了大汉,或者到了大汉的边疆,成为了工人或者佃农后,就算他们的第二代能溶入大汉,享受大汉一样的待遇,但因为他们父母失去了土地这个重要的生产资料,他们以后绝大多数人,依然只能是进厂做工下矿干活或者继续受雇种田,这将是极难逾越的一条鸿沟。

这也是大汉皇帝一手设置的一条界限,这些外族,甚至是将来的新汉人,他们的头顶会有一道透明的玻璃天板,想要突破这个界限,太难太难。看似天空一片明亮,其实却难以突破。

这种界限,只能用三代五代甚至更久的时间,才能随着他们一点点的更加溶入同化到汉人当中,才会逐渐消失。

从长远来看,这样的政策,强化了汉人的利益,其实也是在加速同化外族,始终保持着汉为主体,保持着内部的绝对稳固。

议院争论不断,朝野也是一片议论之声,刘钧都看在眼里听在耳中,只是他丝毫不为所动。

限田和置换土地法案,当然对地主们损害极大,但为了帝国长治久安,刘钧也不会手软。刘钧愿意拿关外几亩换关内一亩,甚至十亩换一亩都可以考虑。如果限田置田法能够全面推行开来,那中原就能多出数百万的自耕农,数百万自耕农,这对于朝廷的中原稳固可是极有帮助。

自耕农就如比是后世欧洲的中产阶级,这些人是国家稳固兴盛的真正基础。

刘钧一直记得梅之焕说过的一句话,这世上只有饿极的穷人会造反。刘钧认为梅之焕说的很对,饥饿而反的穷人,历朝历代都很多,虽然他们往往最终都成不了事,但却是一个个王朝的送葬者。

而那些贵族、富人地主们,也会造反,但如果没有那些饥民造反重创当朝,这些人造反一般都更难成事。

朝廷还是会继续向边疆移民,把中原各地那些极偏僻落后贫瘠之地的百姓迁出去,把那些罪犯发配出去。但也会坚决的执行这个限田置换法案。

穷人如果饭都吃不上,饿急了,什么事都敢干,别说造反,就是皇帝都敢拉下马。但富人除非被逼的再无退路,否则他们是不会轻易舍弃自己的家业造反的。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其实就是成本问题。饥民造反,不用考虑任何成本问题,因为他们要么饿死,要么造反被杀,造反还能多活几天。

可富人造反,成本就高了,付出和收益很难相符。

当初刘钧向这些富人们征收换契税,也算狠狠从他们身上刮了一层油下来,他们心中非常不满,但最后没多少人真正就反了的,而今天下安稳,更不比几年前,相信更没有人敢反。

况且,这年头经营土地收益本就不高,不管是开厂还是开矿还是做贸易搞运输,收益都远远高于土地产出。他们现在吃点亏,但还是能从其它地方得到收益补偿,并不会因为这个法案,就过不去要狗急跳墙。

至于那些被征服的外族人,刘钧更不担忧了。

只要能活的下去,并没有多少人能有勇气造反的,毕竟造反是要杀头的。这个时代,民族意识也不强,什么国家王朝,那是对于利益得享者的权贵官僚们所言的,对于普通的小民来说,那东西能吃吗?

只要大汉给他们工作,肯给他们薪水,能让他们有吃有喝还有个住的地方,他们就万分满足了。

就算他们在大汉是二等公民,也并不会那么在意的。而随着时间的过去,等到他们儿子、孙子辈时,他们也许会在意这些,但那时他们也渐渐溶入到大汉之中,也能享受越来越多的权利了。

“朕带头表率,皇家在五京十三省拥有的所有皇田,全都置换为海外土地,一亩不剩都改为官田,出租给百姓。”刘钧叫来司礼监掌印太监边永清,让他把自己的话传给内阁。(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