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牧不知道萧青衣给他用了金蝉脱壳之计,还以为萧青衣先去了,急吼吼来到云南,颠簸了一天一夜,终于到了落云村,这里也是接近边疆了,但和卓玛住的村子非常远,沈牧也就没有去卓玛的村子看看。
落云村,顾名思义,有云落下,这里气候无常,且海拔甚高,加上湿润,给人一种非常不好的感觉,但植被等动植物却十分喜欢这里。
沈牧刚踏入这里不久,身上的衣服便湿了一半,粘在身上,很是难受,好在这时候穿的衣服不多,沈牧也不怕蚊虫之类虫子的叮咬,只一个劲的往前走就是了。
落云村的位置在半山腰,人迹罕至,上去难,下去也难,且通行的路子只有一条,易守难攻,所以尽管外面不少人知道这里的人在做违法的生意,也久久未动。
沈牧刚上去没多久,便低头看了看脚下,笑了:“都什么年代了,还在用这种最简单的陷阱。”
他的脚下是一个捕兽用的捕兽夹,隐藏的非常巧妙,一般人不注意的话还真发现不了,但沈牧不是一般人。他不想惹来这些人的注意,轻轻跨过夹子,脚落地,只听咔嚓一声。沈牧的脚上,夹着一个夹子。
“我擦,还能这么玩?有创意。”沈牧无奈一笑,他蹲身下去,把脚上的夹子拿下来,起身,顺便举起了手:“小伙子们,不要紧张,我是过来游玩的驴友,迷路了?你们知道落云村怎么走吗?我找他们村长有点事情。”
埋伏起来的落云村村民缓慢的靠近沈牧,手端着的,正是沈牧所见过的弩弓,但造型有所改变,所用的银针也变成了短尾箭。
“别动,稍动一下,我们弄死你。”
沈牧笑笑,表示自己无害,他正愁不好过去呢,有人带路,最好不过了。
他是这么打算的,但村民刚靠近便感觉到不对劲:“你怎么没有受伤?”
“这个,可能是我皮比较厚,你懂的。”
“杀掉他。”
沈牧跳了一下:“我擦,你们果然够狠,一言不合就杀人?要不要这样凶?”
沈牧想好好跟着他们进入落云村,但这些人显然不想给沈牧这个机会,他们手中的弩箭发射了,一连双发。
沈牧感觉自己像是淋了一波小雨,弩箭射完,沈牧摸摸衣服上的孔,问道:“咱们现在可以走了吗?”
落云村的村民们都傻眼了:“你是什么妖怪?”
“我是……我什么妖怪都不是,我是个人,厉害一点的。现在,你们知道我的手段了,要么带我去你们的村子,要么,我把你们全部解决在这里,这个选择很公平吧。”
“你休想。”
落云村的村民都很硬气,沈牧环顾四周:“看起来你们都不怕死,那就好。你们选择错误,再见。”
一道环形剑气后,场上还剩下两个完整的人,一个站着的人。
事实证明,喊的声音大,并没有多大的用途,声音最大,只是掩盖自己心中的恐惧。这不,刚才嗓门最大的小伙子,活下来了,躺在地上,瑟瑟发抖。
“你好,恭喜你的回答是正确的。”
沈牧过去,拉起吓尿裤子的落云村村民。
周围不肯就范的人被斩为两断,但他们没有立即死去,而是很凄惨的躺在地上哀嚎。
鲜血,肠子,流了一地,场面极度血腥,还有恶心。
“真是恶心。”沈牧撇撇嘴,拿起地上的弩弓,递给还健全的村民,“这个给你,结束他们的痛苦。别看我,现在你杀了他们,他们会感激你的,相信我。”
村民看看躺在地上哀嚎的同伴,咬咬牙,拿着弩弓,挨个解决。